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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鱼米之乡”更丰美富庶 ——王玲督办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侧记
2014年第8期 —— 本期焦点 作者:◆ 文/ 本刊记者 丁爱萍

    “我提出关于调整优化长湖保护和四湖流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建议后,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省直各部门同心协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汇报了办理情况。我对各部门工作作风、工作措施、工作力度、工作效果表示由衷的满意。希望各有关单位再加力度,科学论证,制定科学管用方案,造福‘四湖’流域百姓。”716,在荆州市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现场督办会上,省人大代表杨百昌深有感触地说。

  “四湖”流域地跨荆州、荆门、潜江三市,面积11547.5平方公里,人口510万人,水域344万亩,是湖北乃至全国的重要农业商品基地。长湖事关荆州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经过数十年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四湖”地区由“三年两水,十年九淹”的“水袋子”,变成“鱼米之乡”和“国家粮仓”,流域水利工程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

  年初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段昌奉提出了《关于调整优化长湖保护和“四湖”流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建议》。建议中指出,“四湖”流域自形成以来,水利工程一直处于超负荷运转。规划投资远未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繁重,运行管理经费紧缺,特别是“四湖”上区在行政区划变更后协调调度矛盾加剧,长湖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问题日益突出。一是防洪排涝能力不足。湖容缩小、湖堤不达标、渠道持续淤积、闸站老化失修,导致长湖流域防洪排涝能力严重不足;二是调度管理矛盾突出。1983年、1994年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四湖”流域水系的统一调度被打乱。上区涵闸、泵站、河道、堤防等分属不同行政区域和管理层次,存在管理上的条块分割,上下级、部门、地区之间协调不够;三是湖泊保护形势严峻。长湖及“四湖”流域枯水期水资源储备不足,围网养殖和大量废污水的排入导致“四湖”流域水环境恶化、水生态退化。近年来违规建池、围湖造田、违法圈地现象时有发生,湖泊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缺乏联动机制,缺少综合执法,调蓄功能减退,防汛保安的压力增大。段昌奉建议:“为了进一步加强湖泊流域综合管理,确保‘四湖’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一是调整优化四湖流域管理体制,二是切实加强湖泊保护,加快‘四湖’流域治理。”

  人大代表建议反映了人民的呼声,凝聚了人民的智慧,是代表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体现。为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此代表建议列为重点代表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督办。715日至16日,王玲一行赴荆州市实地察看长湖湖堤(新阳闸)等水利设施,了解长湖保护现状,并听取了荆州市、荆门市、潜江市及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环保厅、编办、财政厅等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办理该代表建议进展情况的汇报。

王玲对各单位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所作的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她指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督办,增强了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四湖”流域的治理和长湖的保护,事关500多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大代表提出建议予以关注,反映了百姓的呼声,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并增强办理实效。她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既是政府应尽的责任,也是依法行政的要求,更是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二是要强化落实意识,加大办理力度。代表建议办理法律有规定,群众有呼声,领导有要求,主办、会办单位必须认真对待,深入调研,实事求是,找出问题的关键和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三是要创新办理方式方法,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必须解决思想,拓宽视野,以改革的办法解决深层次问题。同时,要有机遇意识,放在深化财政“四权”改革,放在生态文明系统工程去谋划,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把好事办好,让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满意,群众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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