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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也是硬道理
2013年第8期 —— 立法经纬 作者:李适时

   各级领导干部是我们党依法执政、依法实施对国家和社会事务领导的中坚力量,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决定着我们党依法执政理念的落实程度,直接关系到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抓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这是党的十八大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

  什么是法治思维?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首先,法治思维是一种观念,即对宪法和法律存有敬畏之心。这是思想基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和法律,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就是要将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根植于心,忠于宪法,在遵守宪法法律上作表率;践行宪法,在施行宪法法律上做贡献;维护宪法,在捍卫宪法法律上下功夫。

  其次,法治思维是一种意识,即依法按权限和程序办事。这是思维模式。始终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具体而言,我们无论是作决策还是办事情,首先要想一想法律上有多大权限,处理问题的法定依据、标准是什么,应当按照什么法定程序,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最后,归根到底,法治思维是一种信仰,即将依法办事作为从政的底线。这是思想境界。宪法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无论是政府活动,还是公民行为,都不能逾越法律边界,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进行,红线不能触碰,底线不能逾越。无论是“循吏”还是“能吏”,都应当严格依法按权限和程序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依靠法律规则推进改革、实施治理。即使是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也要严格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

  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前提是端正认识。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要像重视经济建设一样重视法治建设,要像认识发展这个硬道理一样认识法治也是硬道理,把法治建设作为一个部门、一个地方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妥善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仅需要通过经济的、行政的手段,更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要坚决纠正把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对立起来,认为依法办事束缚手脚、妨碍改革、阻碍发展、影响维稳的不正确观念,切实将推进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方法就是两个字——学习。过去是“半部论语治天下”,现在则要强调“一部宪法治天下”。对于领导干部,学习宪法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头认真学法,熟练掌握依法行使职权必备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实现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领导干部只有勤于学法,才能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并转化为守法的自觉和用法的能力。要通过学法,让依法办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广泛共识和行为准则,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自觉行动。

       (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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