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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保护的荆门人大答卷
2022年第10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图/高胜前 章辉

    202131日,我国首部流域性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为长江大保护立下了总规矩、硬规矩。

    汉江作为长江最长的支流,在长江大保护中占居重要地位。荆门地处汉江中游,水系发达,江河湖库众多。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自此成为荆门干部群众的共识并付诸行动。荆门市人大常委会紧扣长江大保护,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视察、开展执法检查、督办建议办理等一系列“组合拳”,全力推动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切实担当起保护长江母亲河的时代重任。

 

密集监督:打造长江“立体防线”

    8月中旬,冒着高温酷暑,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执法检查小组到钟祥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污水处理厂水污染防治,宫塘湖生态修复,汉江综合执法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碾盘山水利水电工程进度,这些都是执法检查中必不可少的项目。

    在此之前,市人大常委会6个执法检查小组已分赴京山、沙洋、东宝区、屈家岭管理区等地开展了执法检查,查找困难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提出目标要求。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交给湖北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做好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迫切需要,更是对我市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一次全面体检。我们要深刻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推动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推进我市汉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荆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汪在祥表示。

    人大监督的时间再往前追溯——

    20206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两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司法机关以公益诉讼助推长江大保护。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39件,立案440件,提起公益诉讼18件,法院结案18件;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34人,提起公诉2838人,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9件。

    202131日,就在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的这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座谈会部署安排工作,坚定扛起贯彻实施的“荆门责任”,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

    20214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情况的报告,推动进一步抓好决定落实,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据统计,全市累计回收处置渔船2631艘,共落实禁捕退捕资金1.5亿元。

    紧盯“母亲河”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调研组对漳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漳河库区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会诊,督促政府对18个问题进行了整治。

    围绕石化产业转型升级,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开展专题调研,征求企业意见建议,探讨产业发展路径,助力荆门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在此之前,荆门已确认对53家磷化工企业实行关改搬转。

    在市人大常委会全面监督下,荆门以雷霆之势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企业非法排污整治、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汉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等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全面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行动。14项专项战役共完成清单任务296项,出台管理办法36个,建立长效机制33个,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12.8亿元。

    天门河流域,投入225万元对屈家岭城区雨污混流管网进行改造;竹皮河流域,实施江山水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西荆河流域,完成沙洋城区西荆河沿线工业八路破损管网改造工程;新埠河流域,实施荆楚科创城及凤凰湖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并完成爱飞客污水处理厂扩容二期技改项目;浰河方面,加强对沿河涉磷企业日常监管,投入480多万元对春祥公司磷石膏进行治理……长江大保护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效果显著。

    如今荆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主要支流水质逐步改善,漳河达到I类水质,汉江、涢水、大富水、惠亭水库等水质保持在Ⅱ类。2021年全市22个省控水质断面优良率86.4%16个国控水质断面优良率81.3%,汉江荆门段禁捕退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荆门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持续改善。

 

匠心立法:构筑环保“法治屏障”

    20183月,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取得地方立法赋权后,率先出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条例直面现实,突出重点,对市域范围存在的水体污染等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制度安排,着力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

    针对日益严重的垃圾围城问题,荆门在全省率先出台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专门性法规《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这对于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减少城市污染、提升人居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11月,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以此为据,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落实农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执法检查监管,规范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秩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20219月,在地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加强漳河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不仅填补了漳河保护缺乏具体可操作地方性法规的空白,又为从根本上以法治力量护佑漳河先行探索、积累经验,为漳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加了一把“保险锁”。

    攻克难点,打通痛点,疏通堵点,覆盖盲点。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长江大保护,坚持立务实管用之法,啃下一块块立法硬骨头,用心用情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21件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对已出台法规,指导督促出台9项配套制度,着力打通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

    为进一步推进汉江生态环境改善,市人大常委会将《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新增为2022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目前正加快推进长湖保护立法,并探索推进长湖协同立法相关工作。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在长江大保护的道路上,荆门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心前所未有地坚定,并取得明显成效。

 

代表行动:推动流域“绿色发展”

    保护母亲河,代表在行动!85日,荆门市人大代表龙泉活动小组再一次来到漳河,乘船察看了解临水建房、拦汊筑坝、河汊水质等情况。

    为护好漳河,龙泉代表小组自成立以来,就将漳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小组活动的重中之重。代表们提出40多件关于保护漳河的议案建议,推动政府出台办法、编制规划、关闭和迁出库区污染企业,以及拆除网箱、拦网、筑坝养殖设施等,确保一库清水长流。

    代表们还致力从更高的角度和更宽的视野保护生命之水,连续提出关于对库区村民进行生态保护补偿的建议。为促进建议办理,过去5年里,他们先后20多次深入库区明察暗访,5次集中视察,2次约见相关部门负责人,形成调研和视察报告6份。如今荆门单列资金对库区村民进行生态补偿,拆除了库区和坝内违章建筑,禁止在漳河水域游泳和野炊露营,停止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增林改果和农庄经营行为。

    还有泉口代表小组,代表们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重点围绕保护青山绿水开展视察活动,有力促进了一批问题的解决落实。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郊矿山采石企业污染问题,泉口代表小组现场明察暗访达21次,集中召开座谈会6次,了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5年持续监督,督促3家采石企业投入261万元恢复治理植被323亩。201812月,3家采石矿山企业正式关闭。

    针对南城区虎牙关进口段市民生活污水排入四干渠问题,代表们多次开展实地视察调查,并持续跟踪监督、督促整改到位:四干渠8个存在渗漏或直排现象的地段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较好地解决了水质污染问题。

    在今年初召开的荆门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相继提出了关于汉北河上游综合整治、支持四湖流域末端水系提档升级、加强罗饮河河道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等30多件建议,这只是荆门各级人大代表关注环保、保护长江的一个缩影。

    多年来,人大代表积极建言长江大保护,他们用行动践行长江大保护,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依法监督,用务实担当合力谱写了保护长江的和谐画卷。

    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荆门人大与长江大保护的故事,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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