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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人大常委会: “导访督评”解纠纷促治理
2022年第9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黄倩 李唯

    近年来,公安县人大常委会就如何发挥人大代表优势,助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围绕“导、访、督、评”四字做文章,取得阶段性成效。

    突出“导”的引领,形成工作合力。一是争取党委重视。2018年,以南平镇等5个乡镇为试点,开展代表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活动,通过不断探索,2021年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常委会作关于开展代表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专题汇报,县委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全力推动。二是强化工作指导。制定《关于全面推进人大代表助力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县人大常委会统一领导、监察和司法委组织实施、各专工委共同参与、乡镇人大具体落实、政府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

    畅通“访”的渠道,广泛收集问题。一是搭建平台定期接访。立足实际,统筹整合人大代表调解和行政调解资源,构建人大代表助力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体系,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组织全覆盖。全县现有人大代表之家6个,人大代表小组联络站10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咨询室31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312个,人大代表依托各类平台定期接访,实现问题收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矛盾化解一体推进,服务群众“零距离”。二是重点关注积极协访。协同乡镇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密切关注涉法、涉诉等方面的信访案件,了解掌握群众反映多次或长期积压的遗留问题,力求减少“一件多访、长年缠访”现象。三是深入群众主动下访。人大代表深入经济薄弱片区、群众诉求意见多的村组以及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家中,倾听民声,关注民情,及时、就地解决群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4年来,全县1700多名人大代表主动下沉一线走访、接访,共排查受理群众矛盾纠纷216件,积极推动调处办结207件。

    强化“督”的功效,推进问题解决。一是筛选分类建台帐。组织人大代表协助乡镇综治维稳信访专班人员,按照土地、征迁、医疗、交通、劳资、邻里等纠纷类别,对收集的诉求信息统一会商梳理,形成拟督办事项明细,并编号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分级交办强责任。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台账事项集中进行研判,形成督办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承办单位主体责任。对于相对简单的事项,即时交办乡镇及相关部门限时办理;对于相对复杂的事项,组织人大代表与镇、村、小组干部和法律顾问组成“五人小组”,到现场专题会商办理;对于相对难办的事项,乡镇人大积极向上进行专题汇报,由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协调交办给县级相关部门研究办理。三是跟踪督办促落实。以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为主体,打破村组地域界限,交叉成立代表督事小组,对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督办事项按时办结“清零”。

    发挥“评”的作用,提升办理成效。一是代表现场评判。人大代表督事小组采取进村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实地察看办结情况,对解决事项开展“一事一评”,满意的归档办结,不满意的要求限期整改。二是群众回访评价。人大代表通过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网络回访等形式,对每件办结事项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诉求对象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三是年终专项评议。每年年底,县乡两级人大会议分别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将意见建议梳理和汇总后反馈给各职能部门,并督促整改落实,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在初期、在萌芽状态、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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