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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人大常委会完善制度、强化举措—— 推动人大审议意见“花开有果”
2022年第8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韩凯 万来斌 闫鹏慧 图/江元元

    审议意见是常委会集体智慧的结晶,意见能否得到较好落实,直接关系着人大监督工作的成效。近年来,武汉市青山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完善制度、强化举措,把好选题关、审议关、落实关、评价关,抓实审议意见办理各环节,推动人大监督“花开有果”。

 

强化制度保障,把稳审议意见办理“方向盘”

    “赞成3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218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武汉市青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修订)》。这是自2007年首次出台办理办法后,对其进行的第二次修订,是推动审议意见从“纸面”到“地面”的一记重拳。新修订的办理办法共16条,包括总则、审议意见形成、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反馈评价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的时效性、建立办理情况反馈评价机制、构筑全过程的监督闭环体系、定期听取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等要求,为人大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指明了监督方向,为“一府一委两院”加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力度起到了促进作用。

    “以前,因为监督缺乏刚性约束,导致有些意见打了白条。有了新修订的办理办法,跟踪督办审议意见更有底气了。”表决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坚定地按下了赞成键。

 

强化审议质量,扎紧审议意见提出“束口袋”

    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是办好审议意见的基础。为此,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把好选题关、调研关、发言关,提高审议意见含金量。

    为把好选题关,年初,在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时,坚持开小口子、做大文章的思路,将环境状况、道路交通、武钢北湖现状、物业服务等35项选题确定为各专(工)委调研内容,真实掌握青山区在社会民生、生态环保、产业经济等方方面面的情况。

    坚持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做到凡是经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报告,必须经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全面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引导组成人员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准备发言材料,确保审议时讲内行话、讲务实的话。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6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以宝武创新转型示范区为核心,大力推动钢铁及其新材料全产业链发展》议案办理情况。为做到审议时心中有数、言之有物,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人大代表深入武钢有限、中韩石化、武汉有机实业、宝业集团等30多家企业一线,进厂区、进车间,全面视察和调研钢铁产业链发展现状。此外,还编印有关产业链发展资料、典型案例,促进委员和代表全面了解先进地区产业发展经验,认真准备发言材料。

    “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项目,建议实行清单化、手册化、动态化管理”“政府要聚焦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保障短板,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盘活土地资源、用好资金、项目”“可以采取每月调度、公示成绩单、定期向代表通报等手段,加大办理力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直击难点、痛点,引起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强化过程监督,提升审议意见办理“加速度”

    跟踪督办是确保审议意见落实的关键。经过实践探索,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部门领办、专(工)委督办、常委会审议、代表评议、社会公开等一套行之有效的闭环管理模式。对办理不认真、敷衍了事、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专(工)委还将采取依法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加强督办。

    “现在审议意见办理不再是交一份报告这么简单了,有专(工)委时时‘紧螺丝’,有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我们有了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办好办实办满意审议意见成了部门共识。”提到审议意见办理,区政府有关负责人感触颇深。

    青山区作为老工业城区,生态欠账多、治理任务重。改善生态环境,看见碧水蓝天,是群众的所想所盼。为此,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围绕生态环境治理,先后提出《关于加快实施长江北湖区域生态治理和修复》《关于采取坚决措施,强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等4件议案,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黑色水体集中整治等意见建议31件,形成《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等。

    近几年,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环境相关的工作报告不少于3次,围绕环境治理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活动20余次,每季度对北湖闸港、青山港等重点水域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迅速整改。今年8月,就“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在常委会持之以恒的督办下,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加大“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力度。目前,青山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被评为“湖北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表现突出单位”。

 

强化成效评议,用好审议意见办理“衡量器”

    如何评判审议意见办理结果?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半年集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适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要求办理单位重新研究处理。

    有了常委会评议、代表测评的刻度尺,审议意见办理就有了衡量标准,部门也感受到了压力,从而达到审议一个报告,解决一些问题,促进一项工作的目的。

    “截至目前,我区已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77场,参加企业3501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8万个次,有力保障了居民再就业。”629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这是办理办法修订后,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上,区政府负责人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报告了稳岗就业、国有资产管理等10项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就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并指出待处置国有资产清账难、基本生态控制线底数不够清晰等问题,要求部门进一步研究处理,及时反馈进度。

    “常委会不仅要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还要通过监督将审议意见转化为政府的行动,从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见到成效。我们坚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不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就是钉子回脚,让审议意见不再一提了之,而是要落地、要生根、要开花、要结果。”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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