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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一江碧水清澈东流
2022年第8期 —— 本期焦点 作者: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国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5次到湖北考察指导工作,宜昌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视察长江、考察湖北的首站,也是栗战书委员长到湖北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首站。宜昌人大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考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扛起依法守护一江碧水清澈东流的人大责任,真抓实干做好新时代宜昌人大工作。

    强化“上游”担当,坚决落实依法治江的人大责任。强化法治保障,突出生态文明领域立法。近年来出台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5部保护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彰显宜昌特色,解决实际问题。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以来,黄柏河18个生态补偿监测断面Ⅱ类水质占比达到98.18%,水质达标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磷矿开采计划的“双挂钩”机制不断完善,为长江保护立法提供了宜昌实践,荣获全国十大基层治水经验之首。推动整合“宜荆荆恩”和神农架林区法治力量,尽快出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定,用法治力量保护好绿水青山。

    强化“专”的优势,展现服务中心大局的人大作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实施意见,更加突出专(工)委法定性、专业性、经常性的优势,更好服务中心大局、展现人大作为。高标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各专(工)委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到人大工作各环节,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模范实践地。建好用好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充分发挥1640余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和基层联系点的作用,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切实做到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在县乡两级推行基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推动“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高质量开展地方立法。通过立法“小切口”解决发展“大问题”,高质量完成今年“2+2+1”立法工作任务,依托省市两级1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集立法意见建议,让群众的“金点子”成为破解立法难题的“金钥匙”。高效能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各专(工)委紧扣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找准监督着力点,打好“全链条”监督“组合拳”,绝不让人大监督成为“橡皮图章”。加强专(工)委之间、市县人大之间的联动监督,抓紧筹备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以“真查、真问、真改”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认真落实“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代表行动,扎实开展人大代表“三在三争”活动,组织8700余名在宜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实践。推动各专(工)委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展代表履职服务“1+3+N”云平台功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代表议案建议高质量“提”与高质量“办”相结合,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强化自身建设,凝聚奋进新征程的人大力量。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建设“四个机关”作为重要抓手,加强和改进专(工)委工作,更好发挥专(工)委在新时代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新修改组织法,持续优化专(工)委的组成结构,规范机构设置,配强工作力量,切实解决县级人大工作机构“一人一委”问题和高新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力量问题,市、县、乡三级人大工作整体效能显著提升。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创新开展全市人大系统“双五”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市县两级人大专(工)委全员检视整改问题、全程加强干部培养、全面提升能力水平,深化能力提升、整改提效、改革提神、担当提质,开辟人大自身建设的新路径。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出台专项工作评议实施办法、专题询问办法、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实施办法、常委会及机关考核办法等系列制度,形成常委会和专(工)委充满活力、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

 

注:本文系2022713日省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座谈会上的交流发言,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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