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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
2022年第5期 —— 八面来风 作者: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政治制度,它体现了四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探索者、设计者和引领者,人民代表大会是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制度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取得巨大成功的根本保证。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集中体现。它保障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人民通过普遍的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依法治国的可靠制度载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重大职责,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有关国家机关工作报告等,促进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实行民主集中制。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因此,民主集中制不仅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特征。

 


 楚仁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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