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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奋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2022年第4期 —— 民主实践 作者: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许多原创性贡献不仅集中体现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而且生动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和人权的重要论述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一个重大理念,丰富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也是深入研究人权、法治、国家治理、共同富裕等时代性问题的新的科学范式,引领政治文明发展进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一定能够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人权发展。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 张文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中国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根本,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最大优势。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两大奇迹”的创造,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徐显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系统阐述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本质属性、优势特点和实践要求,并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一重要论断有其深厚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和制度依据。历史经验和取得的成就充分表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重要载体,人民真实、广泛、有效地享有权利,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郑淑娜

 

  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主体,是全体中国人民平等广泛真实充分享有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得到宪法和国家制度体系有力保障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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