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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服务良法善治 着力提高立法供给质效
2022年第4期 —— 本期焦点 作者:省司法厅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优化立法供给,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着力提高立法质效,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科学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省委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实事求是、审慎落笔,聚焦问题、对症下药,在条文体例上,不搞“大而全”、“小而全”,而是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二是坚持民主立法。注重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民主协商咨询等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法规规章草案,引导专家、学者、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立法,确保立法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三是坚持依法立法。按照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省立法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意见等上位法和政策文件要求,严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关口”,确保法规规章草案符合宪法精神和上位法的规定、原则,有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2021年共完成《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6部法规案和《湖北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3部省政府规章的审修任务。

    积极开展文件清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扎实开展“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全面清理232部省政府规章、2657部规范性文件,对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48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二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长江保护法的212部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意见。

    严格备案审查,为“良法善治”保驾护航。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根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和司法部、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一方面,以形式审查为基础,突出“四看”。一看是否属于需要报送备案的范围;二看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报备;三看审查报备材料是否齐全,有无包含备案报告、正式文本、起草说明;四看是否符合格式标准要求。另一方面,以内容审查为重点,严把“三关”。一是严把政策关,审查是否全面准确体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否与国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一致;二是严把法律关,审查是否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是否存在突破现行法律法规或错误阐述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三是严把综合关,突出针对性、增强可操作性,确保逻辑严谨、表述准确。2021年,报送备案的6部省政府规章均被司法部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并予以登记备案;15部设区的市、自治州规章经审查后均予以登记备案。

    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形成立法工作合力。一方面,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沟通。严格落实立法规划计划,主动汇报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和有关情况,邀请有关专委会和法工委提前参与法规草案的起草和审修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与起草单位沟通。强化督导,及时跟踪,督促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法规规章送审稿;提前介入,对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认真研究、充分沟通、及时反馈;对一些带有全局性、各方争议较大的问题,坚持依法审修,既充分听取部门意见,又努力防止部门利益倾向。

    我们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体化推进立法项目力度不够、备案审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本次会议精神,扎实完成2022年度立法和备案审查任务,切实服务“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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