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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百姓安居乐业
2021年第12期 —— 立法经纬 作者:文·图/宋红波 徐辉

    “多亏人大出台了法规,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了老年人上下楼难的问题,所住的老房子加装电梯后,出行非常方便!”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大院社区的刘爹爹再也不用担心每天爬楼梯而不敢出门了。

    “现在城区到处都能看到公园绿地,道路绿化景观带很漂亮也有品位,这得益于人大立法对城市建设的约束和指导。”孝感市城区槐荫公园内,一群正在下棋的退休老人谈论着近年来绿化建设给城市带来的新变化。

    ……

    孝感市人大自20161月获批立法权以来,先后出台了8部地方性法规,其中7部涉及群众吃、住、行,直接关联着民生。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始终贯彻人民至上理念,开展一系列民生领域立法,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饮用水水源保护是饮水安全的第一道屏障,事关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随着孝感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部分饮用水水源污染源较多、水质较差,水源保护机制不完善,保护工作合力不够。

    20193月,安陆市城区水源地解放山水库突发“水华”,致使主城区20余万群众生活用水存在安全隐患。此次事件一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也给地方政府敲响了警钟。

    为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2019年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孝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给守护群众健康安上“保险闸”。条例规定,要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办法,将各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从法律层面倒逼各级政府提高饮用水水源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履行好饮用水水源保护职责。

对照条例,孝感市各级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大水源地保护建设力度。

    ——优化保护区范围。调整已批复但不符合要求的3个城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全市9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加强保护区设施建设。在全市10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设置明显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护栏围网等,推进所有乡镇、村庄水源地保护区建设相应的标志、标牌和隔离设施。

    ——多渠道筹措水源保护资金。统筹使用市县两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央和省下达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饮用水源专项保护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3年来,共争取19527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建设26个水污染防治项目。

    201911月,群众翘首以盼的“引徐济安”工程开工建设。今年3月,工程干线通水,安陆市民终于喝上了徐家河水库的放心水,从根本上解决了困扰安陆30余万市民多年的饮水安全问题。

    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纳入国家和省“水十条”考核的8个地表水断面连续3年全部达标,水质优良率达87.5%,超省定目标12.5%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长期稳定达标。

    电梯坏了没人修,违章搭建无人管,消防通道被占用,公用维修资金使用难……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屡见不鲜的“顽疾”,是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

     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解决老年居民上下楼难的问题,成为近年来孝感市六届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热议的话题。常委会委员余鸿鳌在审议常委会“一要点两计划”(草案)时,建议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事项的监督,聂国云、谢栋梁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解决老旧小区改造中房屋维修资金难题”的建议。

    民有所盼、我有所办,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孝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纳入年度立法计划。相关专(工)委先后组织召开10余次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活动,多次实地走访城区不同类型居民小区,全面深入了解基层民意,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立法服务。条例草案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又组织召开听证会,还多次征询省、市立法专家库成员意见,反复修改斟酌条例文本,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立法实践。

    针对“业主大会召开难,物业各项共有资金使用管理不够透明”问题,条例规定,住宅小区内业主户数超过300户的,可以栋、单元或者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物业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及其使用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1次。

    《民法典》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条例部分条款,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使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充分吸纳各方面建议,最终对条例作出如下调整:业主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202012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孝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20212月,市政府结合新修订的条例,迅速出台《孝感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群众对此纷纷点赞。

    面对城市交通拥堵现状,较多市民选择骑电动自行车出行,这给居民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为城市治理带来新难题。历时1年多的《孝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经过“三审四通过”程序,于今年929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批准。

    为实现高效为民,落实便民服务承诺,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作出如下规定:一是实行免费登记。二是简化登记手续。三是采取设立登记代办点、推行带牌销售等方式,为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这些着眼细节的规定,让群众少跑路、得实惠。

    府澴河是长江中游北岸一级支流、全省第三大水系,发源于河南与湖北大悟接壤的灵山,由谌家矶汇入长江,主要在孝感市境内,流经安陆、大悟、孝昌、应城、云梦、孝南6个县(市)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府澴河历经沧桑巨变,其合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已提上了各级政府议事日程,纳入了市人大立法视野。

    府澴河流经孝感城区的一段水系称作老澴河,是孝感的“母亲河”。老城区西门外正街附近的市民,习惯茶余饭后沿河散步。斥资150余亿综合治理的老澴河沿线,成了市民休闲的“打卡地”。沿河下游而建的槐荫公园是全省最大的城中人工湿地公园,也是城区的天然氧吧。公园占地面积1600万平方米,绿地率达85%以上,游人行走其间,感受阵阵绿意,清新宜人的微风夹杂花草的芬芳,迎面徐徐吹来,让人不觉陶醉其中。

    水清岸绿,神清气爽!这,得益于《孝感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孝感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制定出台。

    府澴河是一条跨界河流,必须建立健全协同保护机制,实行流域跨区域联动管理。为此条例规定:市、县两级政府应当与毗邻的有关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府澴河流域保护跨行政区域合作。条例还对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规定湿地自然保护区、公园等一系列湿地保护制度,通过建立奖惩机制,促进各地加强水污染治理和水质持续改善。城市绿化条例要求建立城市绿线管控制度,规定公共绿地建设半径,明确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率指标,要求配套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今年47日,市人大常委会在武汉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联席会议上提出,孝感是长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境内有汉江、府河、澴河、汉北河等202条直接或间接汇入长江的河流,要自觉树立“共抓大保护”理念,主动融入推进长江大保护总体布局。为此,建议开展汉孝两地生态环保协同立法,为跨界流域保护寻找有效途径。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为地方政府加大生态环保建设力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还绿于民、让利于民提供了法制遵循。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理念渐入人心,孝感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称号,入选“全国海绵城市建设首批示范城市”,正向“全国文明城市”迈进。

 

    构筑物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曾是孝感城市管理的“痛点”,群众对此反响较大。

    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是立法的初衷。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立法权过程中,将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难题作为立法的重中之重,相关专(工)委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提出加强城市管理立法的建议,孝感成为全省率先关注城市管理立法的地级城市。

    《孝感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着眼于构建“大城管”格局,顺应市委市政府推进城管改革大势,提出建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以县(市)区政府为主,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为基础,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理顺了多年来的城管体制和综合执法问题,为实现高效便民城市治理奠定了基础。

    通过综合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统一拆除乱搭乱建,及时清理影响市民出行障碍,城市道路畅通了,城市亮起来了。改造后的槐荫大道焕然一新,车辆分流合理、运行快捷,城区东西向行车难问题得以解决。城站路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分流改造、路面修复和道路刷黑硬化,人车分流设施安装……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展现在市民面前。

    “停车乱、停车难”成为困扰孝感市民日常生活的一大难题,市人大常委会从立法层面助推解决这一问题。10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已对《孝感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一审。

    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回应人民群众诉求融入立法实践,着力推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力求每一项法规条款中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群众真切感受法律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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