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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要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
2021年第12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余姝满

    建立节约用水奖励制度、在公共用水场所公告节水维修电话……今年9月底表决通过的《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吸收了来自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武汉市水果湖街道东湖路社区的11条建议。

    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这些建议被吸收采纳的过程,既是湖北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体现,也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10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其中之一,就是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呈现和诠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

    “全过程人民民主”并不抽象,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其实践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民意直通车”,是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让民意可抵达,让民智可汇聚,保障了人民广泛的立法参与,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真实可触。来自基层的一条条“原汁原味”的心声,在条例、法律法规中出现时,既接了地气,又贴了民心,民主的“成就感”与“获得感”,就凝聚在每一次参与之中,每一次被采纳之时。面向基层,倾听民意的立法之门越敞越开,让每一个老百姓参与进来,才能与民意实现最大程度的对接,真正让立法工作飞入寻常百姓家。

    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要不断探索创新,持续助力全过程人民民主走深走实。在湖北还有一个鲜活案例,《关于推进“襄十随神”城市群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决定》是今年我省探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以来产生的首个表决项目,在整个立法过程中,四地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等载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意见百余条。一条条建议、一项项实践,体现的是广泛听证、广开言路,让每一项决策都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也就能够顺应民意、符合期待、赢得民心。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要不断扩大,参与方式要不断多元,实践品质要不断提升,功能要拓展、要延伸,才能讲好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故事,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焕发出蓬勃向上的生命力。

                                                   (据《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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