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畅通公民参与立法渠道
2021年第7期 —— 立法经纬 作者:文/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9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考察时强调,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探索很有意义,要总结推广这种模式,并提出了“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的重要论断,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自2008年开始设立了第一批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了两次调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指示精神,探索全过程民主的基层实践,进一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中的“直通车”作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守正创新、积极探索,20213月对联系点进行了第三次调整,联系点总数增加到19个,实现设区的市、自治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全覆盖,其中设在乡镇和社区7个,设在县级职能部门7个,设在开发区等单位5个,扩大了联系点的覆盖面、广泛性和代表性。

 

一、搭建民意直通车,畅通群众参与立法的实现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互动沟通越来越便捷高效,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日益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正是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直通车”,是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具体体现。我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根据各地人大推荐,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经常委会党组研究确定,设立在基层的立法意见征集机构。通过把联系点设在百姓家门口,直接了解来自一线、来自基层的法治需求,使基层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直接进入立法决策论证的范围。联系点主要依托立法信息员队伍,通过广泛开展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收集民意,具体履行四个方面的职能。

问需于民,做好立法选题工作。联系点对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规划及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建议,反映基层组织、社会公众提出的立法意见建议,为我省地方立法立什么贡献群众智慧。如,根据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宜昌市秭归县九畹溪镇人民政府联系点提出的关于促进茶产业发展的立法建议,常委会将《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纳入2020年度立法计划,并于20211月正式表决通过。

问计于民,做好立法调研工作。联系点通过参与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组织的立法调研、工作考察、立法听证、论证评估、课题研究、法治研讨等活动,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论证,为科学立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如,应城市人社局自2008年被确定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十三年来,共对178部法律法规草案开展调研,收集意见建议2053条。

问策于民,做好立法制度设计。联系点通过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草案、我省地方性法规草案、法规性决定草案和需要备案审查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对所在市、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法规草案、法规性决定草案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提出意见建议,为立法制度设计提供参考。

问效于民,做好立法效果的监督。联系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在法律法规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开展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科学准确评估立法效果提供第一手样本。

 

二、强化服务保障,夯实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建设,加强与各联系点的联系和指导,于202012月修订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根据工作规定,由常委会法工委具体负责相关服务工作,为联系点更好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搭建交流平台。常委会法工委建立了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群,定期开展研讨,实时共享信息,利用省人大网站、《楚天主人》杂志、机关内刊,积极介绍推广联系点工作经验、加强联系点工作理论探讨和实践经验交流。202010月以来,法工委共组织联系点工作座谈6次,促进各联系点共享工作经验和做法。20215月,神农架林区木鱼镇人民政府与宜昌市秭归县九畹溪镇人民政府两地联系点签订了友好共建协议。

加强学习培训。一方面定期到联系点指导,调研走访联系点20余次,组织联系点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今年4月至6月先后对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联系点进行了授牌和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寄送法规汇编、立法技术规范、《楚天主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立法业务资料,协助指导各联系点组织信息员培训,提高立法信息收集质量和效率。

组织立法实践。邀请联系点参与立法调研、听证、立法后评估,根据各联系点选定的立法项目审议情况分批组织联系点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活动,增强联系点工作人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扩大联系点社会影响。组织武汉市东湖路社区、百步亭社区、江欣苑社区等联系点人员到上海、江苏等地考察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

完善体制机制。探索实行年度项目制,各联系点根据自身特点,选定侧重方向,在2021年度立法计划中自主选择5个相关项目联系跟进,避免法规征求意见案扎堆,提升效率。建立进退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政治过硬、工作积极、管理规范的联系点继续保留,在经验推广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不适应立法需求、不能履行职能的联系点,调整退出。每年为联系点提供部分经费补助,用于基层立法联系点自身建设及日常办公、普法宣传、收集意见建议、立法调研、工作考察、绩效考评、学习培训等支出。

 

三、深刻把握“六全”,切实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

各联系点自成立以来,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规范基础建设,建立群众工作机制、联动机制,与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与人大工作相结合,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探索,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覆盖“全方位”。百步亭社区、江欣苑社区、东湖路社区等联系点,将联系点工作列入社区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依托党的组织领导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服务群众体系、推动发展体系、民主管理体系开展工作,在小区党组织设立联络站,以下沉党员扩充信息员队伍,将党建工作和联系点工作相结合,通过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坚持立法、普法、执法和守法相融通,链接“全链条”。九畹溪镇人民政府等联系点,将被采用的公民立法建议张榜公布,东湖路社区制作了纪念牌,激发了居民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仙桃市高新区将立法意见征集信箱设在工业园区,并确立专人及时开启,通过立法意见征询等弘扬法治精神;东宝区司法局、谷城县人民法院等联系点将法治建设与联系点工作相结合,促进全民守法。

坚持立法选题、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实施效果评估相衔接,体现“全过程”。在立法选题阶段,九畹溪镇人民政府联系点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根据民意需求提出选题建议;在《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的立法工作启动后,木鱼镇人民政府、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农业局等鄂北地区联系点就法规草案文本、主要制度设计等及时征求群众意见;在法律法规实施后,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咸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等联系点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和立法效果评估提供参考,推动联系点工作从立法中向立法前和立法后两端延伸,让公众通过联系点参与立法活动的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治理实践相一致,统筹“全领域”。九畹溪镇人民政府建立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在辖区内各行各业征集了108名立法信息员,信息员既是收集员,及时收集立法意见和社情民意,体现原汁原味;又是宣传员,积极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推进普法;更是调解员,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心声、及时化解矛盾,通过信息员覆盖各个领域,推动联系点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实践。

坚持建立联动机制,联通“全区域”。应城市人社局、九畹溪镇人民政府等联系点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人大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各界专业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听取所在行政区域内居民、服务对象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发挥联系点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区域范围内组织联建、队伍联动、活动联办、制度联建、平台联通、保障联轴。

坚持制度、平台、保障配套,整合“全要素”。百步亭社区、江欣苑社区、东湖路社区等联系点整合党政资源、统筹社会资源、引领市场资源,联合各级人大机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找准自身业务与人大职能的结合点,积极推动联系点工作与社区各级人大代表知政履责工作相结合,在建设时用好人大力量、体现人大职责,使联系点成为立法机关与基层的沟通桥梁,成为鲜活的人大工作实践基地。

同时,联系点建设过程中,还要避免以下几个误区。

联系点建设要避免脱离党建的误区。联系点不是另建组织做立法工作,立法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路径,就是依托党建工作,通过基层党组织的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评等形式,为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做好服务。

联系点工作要避免脱离群众的误区。部分联系点为提高联系点工作的专业性,组建法学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队伍和顾问队伍,提高了联系点工作的专业性,同时达到了普法宣传的效果,但基层群众是联系点的主人,不能脱离群众来谈联系点工作。

联系点功能要避免脱离基层治理的误区。联系点应当具备参与立法、宣传普法、监督执法和促进守法相融通的综合性功能。联系点的工作,就是社区、部门、政府等本身的职能工作,是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实现收集民意的职能,不能脱离基层治理只讲立法。联系点的最终目的是将党的建设、人大工作、基层治理统筹起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联系点导向要避免重结果轻过程的误区。联系点听取群众的意见,最根本的目的是反映群众的心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各地联系点都设立了激励制度,促进立法建议质量提高,但容易造成只追求意见是否采纳的结果,忽略真正听取群众意见的过程的价值导向。联系点在设立激励制度时,要更注重参与率,激发更多的人参与立法、普法,把联系点建成普法、法治文化、民主政治的宣传基地。

联系点活动范围要避免超出区域的误区。常委会要求联系点在全区域内开展工作,这个全区域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是在联系点自身职能范围相关的行业,另一方面是在联系点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征求居民、服务对象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常委会在设立联系点时,充分考虑地域的覆盖面和代表性,但实际工作中,有的联系点将征求意见的范围扩大到区域外,这样就会影响这个联系点本身的参考价值。


期刊阅览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楚天主人杂志社     鄂ICP备1301641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