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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担当增实效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掠影
2021年第7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张浪浪 杨单 李伟军 图/胡志威

近年来,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监督工作破了困局、谋了变局、开了新局,助力汉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个“办法”破困局

  “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白说也要说,说到不白说。”谈论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戴大平总将这首颇具调侃意味的打油诗挂在嘴边。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提出审议意见的权利。面对审议意见无人理睬、提出的意见无人回应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中一度选择了沉默甚至缺席。

  白说谁还说?说了岂能白说?为破解审议意见落实困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思虑再三,不再沉默,决定从制度入手,制定审议意见落实督办办法。202010月,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督办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具体工作作出的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对“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等,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范围,这意味着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履职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均被纳入了常委会督办工作的范围。

  为防止督办工作流于形式,《办法》明确了“调查、检查、视察、听取报告”等主要督办形式,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一府一委两院”对审议意见的回应和处理情况、整改目标实现及社会效果等进行满意度测评。

  通过多形式督办,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工作提出的“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的建议得到及时落实。市政府为1242户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印章3726枚,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节省企业支出成本27.17万元;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贯彻执行工作提出的“宣传氛围不浓”的问题,市政府积极整改落实,先后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悬挂横幅20多条,刷新宣传标语400多条,接受咨询6000余人次,举办培训班17场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等等。

  民有所呼,我必有应。20216月,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首次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5个方面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书面印发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对外公告,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看来说了总算没白说!”看到市政府答复的红头文件,一件件意见建议被采纳,一个个问题被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绍新感到无比欣慰。

                     

一个“方案”谋变局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

“全市国有资产到底有多少?国有资产产权是否明晰?每年的国有资产能否保值增值?” 20197月,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曾令刚带队到市财政局开展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向该局负责人提出了系列疑问。面对这些疑问,市财政局负责人三缄其口、语焉不详。

  监督岂能缺位,改变迫在眉睫。为弥补监督工作的漏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组建考察组,带领市财政局负责人赴枝江市、松滋市取经,考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经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第一时间向市委专题报告,争取市委出台了《中共汉川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为便于《意见》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从操作层面入手,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孝感市委和汉川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在每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届末年份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其他年份在提交书面综合报告的同时就1个专项情况进行口头报告。”自此,市政府每年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的审议监督。

  星光不负赶路人。《方案》出台至今,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采取议题调研、审议报告等形式,跟踪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先后以书面或口头报告形式,3次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报告,1次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1次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20余条,督促市政府基本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建立完善了管理工作机制,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一个“决定”开新局

“汉川具有独特的自然资源,山水林田湖分布广泛,近年来养殖业发展和渔业无序捕捞及山体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人民群众怨声载道……”20198月,在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报告时,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熊诗华开门见山、直言不讳指出公益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20208月,为破解生态治理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四国带领市检察院负责人一行赴秭归县考察学习,随即起草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202010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专题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全票通过该《决定》。《决定》立足汉川市情,明确指出:“市人民检察院要重点加强汉江、汉北河、汈汊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工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同样,决议、决定要真正显现制度的价值和力量,关键也在于执行。为抓好《决定》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列为2021年度监督议题。为监督《决定》有效贯彻执行,市人大法制委全体委员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方式,到垌冢镇等地进行暗访,摸实情、查实效,全面掌握《决定》贯彻执行情况。

  通过监督,市人民检察院凭借办案督促清理各类固体废物约15吨、治理被污染耕地9.6亩,督促关停违法排放畜禽养殖污水的养殖场1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湖泊保护规划开展全面梳理。针对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汉川市黄龙湖国际生态城项目持续筑坝拦汊、填湖占湖、破坏湖泊资源的违法情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程序,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完成土方清挖,开展岸线整理、复绿及相关功能恢复工作。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20216月,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决定》贯彻执行情况报告获得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票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新亮点、新成效也备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和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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