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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电子产品的监管
2021年第5期 —— 代表天地 作者:省人大代表 赵红梅

电子产品作为生产生活和学习工具,具有其独特的优势,但是随着未成年人使用网络和电子产品的年龄越来越低,使用时间越来越长,使用频率越来越高,负面作用日益凸显。

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近年来中小学生近视率不断攀升,近视年龄不断降低,与电子产品使用有直接关系。除此之外,劣质的电子产品本身存在重金属超标,也会直接危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影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一方面,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容易形成网络依赖,进而忽略现实生活中的正常交往和娱乐,会导致未成年人的认知和情感发展问题,如注意力无法集中、人际交往障碍等,进而导致学业困难。另一方面,由于网络上充斥的不健康和不适宜内容,而未成年人对使用电子产品过程中接触的这些内容缺乏甄别能力,势必影响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甚至诱导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未成年人如何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是互联网时代的全球性问题,这个问题仅靠家庭无法解决。在全世界范围内,法国、日本等国家已经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未成年人在校期间使用电子产品做出了规定。国内,山东省首次在地方立法中规定了“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电子产品使用管理,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以上都为我省规范和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提供了借鉴。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建议如下:

高度重视。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和谐,更关乎社会主义建设和民族振兴大业。在互联网环境下成长的一代所面临的问题已经发生了变化,科学规范和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政府职责。

确定规范。首先尽快出台相关制度,明确中小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电子产品方面的管理职责,明确家长对学生在家期间使用电子产品的引导和管理责任。若短期内无法通过立法解决,也可以通过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加以规定。其次,制定未成年人使用电子产品指南。通过指南告知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电子产品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并结合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理特征,提供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龄段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方式等方面的指导。

评估干预。动态监测未成年人使用电子产品情况,并定期对其负面影响加以评估。建立早期干预机制,对电子产品依赖的未成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

形成合力。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形成社会各方面重视,各部门配合,政府部门、学校、家长共同作用的局面,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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