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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庄整治及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2021年第5期 —— 代表天地 作者:省人大代表 王有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水平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强占集体公共面积乱搭乱建现象严重,乡村停车位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制约着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不利于乡村振兴。建议:

  搞好宣传教育,自觉维护农村环境卫生。一是突出责任主体,通过宣传教育、政策激励等方式,引导农民自觉革除陋习,切实转变不良传统观念和不文明的生活方式。二是发挥村“两委”作用,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庄环境卫生保洁自治制度。三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环保知识进学校、进课堂,逐渐使广大群众自觉自愿地参与到环境卫生治理的行动上来。

  加强统筹安排,完善基础设施。一是制定规划、分段推广。加快村、乡镇(街道)环卫设施配套,逐步配齐村庄垃圾收集员,设置垃圾收集点,配置和启动乡镇(街道)垃圾中转站。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加强体系建设。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管理机构,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农村保洁员队伍。三是积极倡导农村垃圾分类。制定简明易懂的垃圾分类操作流程,加强宣传引导,由易而难,逐步建立健全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机制。四是创新垃圾处理模式。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加大农村沼气、秸秆等利用转化效率,发展垃圾和污水处理技术。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农村垃圾处理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强农村环卫长效管护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同时通过举办垃圾分类处理培训班等形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有效发展。

  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落实制度与完善管理相结合、定期检查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逐步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引到规范、长效管理的轨道上来。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村民自治、乡镇(街道)督查、县市(区)级监管”的农村环境保护体系,调动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村民法制教育,严厉制止乡村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要杜绝强占村、组集体公共面积土地乱搭乱建行为,开展一次强占村、组集体公共面积乱搭乱建行为的清查拆除行动,以案说法。并及时对所侵占的村、组集体公共面积进行整理,为乡村建设腾出空间,促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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