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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支持到位 人大履职有为 ——黄冈市委重视人大工作纪略
2021年第4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图/熊清海 明天娇

今年3月,一个好消息在黄冈大地广为流传:黄冈市从今年3月开始施行《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经济待遇的实施意见》,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每年不低于4万元。

这份文件的出台起源于2名省人大代表的建议。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2名担任村支部书记的省人大代表——董振兴和周颖分别从不同角度提出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黄冈有3839个行政村,数量居全省市州前列。此前受多种因素制约,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村干部薪酬总体偏低,村副职干部养老机制缺失,部分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冈市委书记刘雪荣把在会上听到的代表建议记在心里,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召集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开会,交办了其中的6件重点代表建议。如今,这6件建议件件得到了落实,这也是黄冈市委重视支持人大工作又一次最直观的体现。

2020127日,刘雪荣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市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给人大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这既是对全市各级党委提出的要求,也是黄冈市委这几年的工作做法。市委带头把人大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委全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推出系列举措,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出台全省首个规程

2020年初,黄冈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做好人大政协向“一府两院”交办协商事项办理工作的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市州党委就专项工作作出制度规定,这在全省尚属首次。市委把人大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市“四大家”秘书长联席会多次协调办理人大交办事项。

重视,犹如锦上添花;支持,胜似雪中送炭。

规程出台后的2020年度里,市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共交办决定1项、审议意见18项、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清单2件、代表建议81件,其中“一府两院”须依法办结的审议意见3件、议案2件、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清单2件、代表建议81件,已全部办结。一年来,市委关于办理人大交办事项的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法制日报》《湖北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省人大常委会给予充分肯定。

               

推进地方立法和实施

立法权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市委一直高度重视,自2016年获得立法权以来黄冈已制定8部地方性法规,每一部黄冈地方性法规的诞生,都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凝聚了市委的智慧。其中,《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是由市委亲自部署、亲自确定立法条例名称,充分彰显了黄冈革命老区的特色和责任担当,成为全国富有地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全票通过的《黄冈市白莲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制定过程也是市委加强领导的过程,刘雪荣多次带队深入白莲河库区10多个村实地调研,掌握第一手情况;针对执法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他及时向省编办报告设立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管委会,理顺和确立执法主体,最终推动了《黄冈市白莲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的顺利出台,为该地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同时,市委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市委办公室专门成立调研组,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201910月,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实施的领导。2020年以来,市委多次就地方性法规的普法宣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对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2020年下半年,黄冈举办了全省首个地方性法规知识竞赛,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其推动地方性法规实施的经验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发言。

 

加强基层人大建设

乡镇人大是人大工作的基层基础,市委一直高度重视,20168月,市委转发了《中共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并于当年12月在红安召开了现场推进会。201710月,黄冈市委专题召开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工作会议,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县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召开全市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暨人大主席培训班,2019年市委将《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列入市委督查范围,刘雪荣在市委党校亲自为全市乡镇人大主席授课。

如今,《条例》的贯彻成效彰显。该市在全省率先配齐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实现每年依法召开两次大会、四次主席团会议、四次代表小组活动“三个全覆盖”,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2019年以来,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代表行动”参与率达97.65%,走访联系贫困户281054户,走访联系贫困户率为96.22%,收集意见建议1513件,充分发挥了党委决策“侦察兵”“监督员”作用。

 

规范人大自身建设

人大自身建设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水平的重要保障。市委从细节入手,力促人大自身建设规范化。刘雪荣亲自指导,每次出席人大会议都提出工作规范要求,从如何开会、怎样宣誓和发言,到如何着装、怎样称呼和鞠躬等细节都提出相应的具体而细致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工作中这些零散的规矩、规程、规范整合为系统的操作办法,制定了《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相关须知》,极大提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力彰显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庄严感、仪式感、神圣感。

近两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保持认真的态度、顶真的精神、当真的作风,各项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卓有成效。省人大常委会多次推广黄冈“代表行动”工作经验,2019年全省“代表行动”现场会在黄冈召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地方立法技术规范》,多部法规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全票通过。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社会建设等工作在全省交流经验。预算监督平台“三单制”经验向全省推广。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新局面,与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是分不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在高质量发展上尽职尽力,在人大工作上探索创新,在积极实践中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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