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加快构建长江流域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2021年第4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省生态环境厅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长江全流域生态系统的流域法律,对我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宣传。紧紧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重点把握如何运用长江保护法推进我省绿色发展战略实施、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水环境保护工作、如何进行水生态修复与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如何对涉水联合执法及综合执法工作经验进行探索和推广等四个方面加强学习。

    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宣传长江保护法,探索实施长江大保护典型执法案例评选等“以案释法”情境教育方式,营造保护母亲河的浓厚氛围,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守护长江的行动自觉。

    准确把握重点,推动建立流域保护长效机制。加快构建长江流域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突出问题导向,统筹安排长江流域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督促长江大保护各项任务落实。探索建立长江中游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设省长江大保护数字化治理智慧平台,服务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综合决策。

    统筹推进“十四五”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以长江保护法的理念为指导,突出流域特色,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谋划和编制全省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以长江流域为重点的全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编制长江流域相关专项规划。

    强化系统观念,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继续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三磷污染综合治理“三提升”行动。继续开展“绿盾”“清废”、尾矿库污染专项治理,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强化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严格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有关执法要求。针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销号。加强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之间的纵向联动以及与发改、公安、水利等相关部门间的横向联动,实现执法资源的整合提高,形成长江大保护的整体推进态势。

 


期刊阅览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楚天主人杂志社     鄂ICP备1301641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