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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 会议在京召开
2021年第3期 —— 本期焦点 作者:

    35日至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出席大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大会高度评价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表达了人民对习近平总书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衷心拥戴。

    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决定。会议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体代表高度赞同,表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宪制秩序的坚定决心。会议批准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中央预算。

    大会号召,在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新的历史时刻,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心协力,担当尽责,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进。

    湖北代表团共有112名全国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参加大会。作为6100万湖北人民的代表,他们肩负荆楚儿女的美好期盼和殷殷重托。各位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使命担当,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商“十四五”发展大计,共谋改革发展新篇,倾情讲述湖北全力打好战疫、战洪、战贫三场硬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疫后重振的“英雄故事”。

    大会期间,湖北代表团共召开全体会议3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青海代表团审议和参加全国政协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召开代表小组会议6次,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纲要草案,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期间,湖北代表团代表围绕支持中部加快崛起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支持湖北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湖北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湖北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共向大会提交10件议案、385件建议。

    代表们表示,将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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