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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做好人大立法工作 助力夺取武汉“双胜利”
2020年第12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库成

今年以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支持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夺取武汉“双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围绕疫情防控,强化法治服务保障

依法作出抗疫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紧要关头,为保障各项抗疫工作依法进行,217日连夜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依法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的决定》,推动防控工作由“应急防控”向“依法防控”转变。

及时调整立法计划。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需要,将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慈善促进条例、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等9件项目调整增加为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分别组建联合调研组开展调研,部分项目同时委托高校专家团队进行课题研究,10月底主任会议专题听取立法调研情况。

专项开展课题调研。围绕“疫情后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主任会议成员领衔开展疫后法治保障、公共卫生、数字武汉、社区建设、生物产业发展等5项课题调研,提出的对策建议得到市委充分肯定。

    组织清理法规文件。组织开展我市野生动物保护、证明事项、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作出集中修改20件法规、废止3件法规的决定。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涉及民法典专项清理,拟于2021年适时作出“打包”决定,使相关法规与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和精神保持一致。

 

二、紧扣发展大局,开展重点领域立法

    聚焦生态环保立法。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模式,改善大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助推生态化大武汉建设。

    聚焦城市治理立法。修订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促进轨道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助推武汉加快建设世界级地铁城市。正在制定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拟着力解决违法建设控管难、查处难问题,维护城乡建设基本秩序,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助推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

    聚焦民生保障立法。正在制定供水用水条例,拟加强水源水质保护,强化二次供水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安全和质量,让群众用上优质放心水,助推城乡供水用水服务均质化。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立法质量效率

    实施立法专项改革。组织实施市级重大专项改革项目“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常委会主任领衔推进,形成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出台立法创新意见。制定并报请市委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明确3个方面总体要求、14项工作任务、48条具体措施,强化立法工作思想政治引领、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全过程闭环管理、立法工作组织领导。

    修订立法工作制度。清理现行的17项常委会立法工作制度。对与新时期立法工作不相适应的立法调研、立法协调、法规案公开征求意见、法规案表决前评估等4项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完善。

    推动立法提质增效。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在制定供水用水条例过程中,收集整理近年来关于供水用水方面的代表意见建议,座谈征求供水用水领域代表的意见,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审议、修改、论证。改进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将法规草案及其说明一并公开,提出若干重点问题引导公众建言献策。弘扬立法担当精神、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严把立法项目选择关、法规制度设计关,把审议、修改的重点放在法规核心制度、关键条款的设计上,突出法规的有效管用,彰显法规的地方特色,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努力实现立法精细化、精准化、精品化。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武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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