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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和法律法规 实施并重
2020年第12期 —— 本期焦点 作者:策划/本刊编辑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没有法律,特别是没有良法,善治就等于空谈。其实,法律有良法与恶法之分。历史早就证明,良法是治国之道、强国之路、民生之本。因此,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400多年前明代张居正说。的确如此,古往今来众多史实表明,如果有了法律而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就在于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严格执法。

123日,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全省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工作会议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出席并讲话。会议以主会场+视频分会场形式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年、周洪宇、王建鸣、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王亚平出席武汉主会场会议。胡志强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做好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服从服务大局的重要原则,牢牢把握立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牢牢把握务实管用的基本要求,牢牢把握维护法治统一的底线,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并重,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抓好法治队伍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贡献。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荆门市人大常委会、黄冈市人大常委会等7家单位作交流发言。

本期对做好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工作予以特别关注,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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