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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让选民监督增活力 ——京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述职评议的作法与成效
2020年第1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吴宏潮 图/付直波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全部基础和主体,如何服务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是基层人大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2008年以来,京山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创新有为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代表履职方式方法,常态化实施了县级人大代表届内1次面对面向选区选民述职和4次书面述职的“1+4”模式,有效调动了代表履职积极性,激发了选民的民主热情,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京山市现有市人大代表274名。10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从制度设计入手,完善了直选县(市)级人大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工作,实现了选民对代表任期内履职监督的全覆盖。代表述职评议制度的内容、工作环节主要体现在述职前“做到六个到位”、 述职中“抓实六个环节”、 述职后“运用三项机制”。

述职前做到“六个到位”。一是宣传动员到位。以选区为单位召开述职评议动员会议,多形式、多途径学习宣传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办法和述职活动重大意义、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营造氛围,调动代表和选民参与的积极性。二是方案制定到位。出台《京山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办法》,每届分年度制定述职评议实施方案,每名代表届内向选区选民作一次面对面述职,其他年份作书面述职。每年面对面述职对象不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分3年述完, 5月启动,10月结束。代表年度书面述职每年11月底前开展一次,组织不少于30名选民对代表书面履职材料进行评议,确保代表任期内述职全覆盖。三是组织主体明确到位。具体由各镇人大主席团、两区人大和街道、市直人大联络处组织实施,负责宣传动员、述职方案制定、组织代表活动、联系选民收集意见、评议大会组织等相关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由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两区”、街道、市直人大联络处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代表小组长协助开展。四是述职对象和内容确定到位。参加年度述职的代表由各镇人大和市直人大联络处提名后,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述职报告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即参加代表大会履职情况、闭会期间履职情况和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履职打算,述职报告必须在述职评议会召开一周前提交选区选民代表阅读。五是活动开展到位。认真组织代表参加各项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六个一”及“代表行动”等活动,建立健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督促代表保持与选区选民的密切联系,更好地为民代言、办实事办好事,确保代表“有职可述”。六是选民代表和中心发言人推选到位。采取宣传动员和自愿报名的方式,推选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公道正派、能正确表达所在选区选民意愿的选民代表参加,一般每选区参加述职评议会的选民代表不少于30人,并从选民代表中推选1名中心发言人,组织他们听取选民意见,了解代表履职情况,为评议大会点评和提问作准备,做到“有备而评”。

述职中抓实“六个环节”。述职评议大会按照代表作述职报告、选民代表发言点评、选民代表提问、代表现场答复、无记名投票测评、述职代表表态发言等6个程序和环节进行。测评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实践中,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完善方式,确保述职评议不走过场、更有实效。

一是实行领导代表带头述职。针对以往普通代表述职多、领导代表述职少的现象,积极争取市委支持,明确要求市“四大家”领导代表以普通代表身份带头回原选区向选民述职,平等接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10多年来,从市委书记、市长到人大、政府、“两院”领导代表,都以身示范作表率,带头回选区向选民述职,带动了其他代表述职的积极性,代表述职率达到96%以上。二是实行代表集中述职。针对过去一个选区每次只安排1名代表述职缺乏竞争性、气氛不活跃的问题,改为以选区为单位一次性集中述职,让多名代表一起接受选民的评判,增强述职评议的竞争性,让代表在比较中看到差距,增加压力,增强动力,也降低了组织成本。三是实行选民中心发言人点评。从选民代表中推定1名中心发言人,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点评,既肯定代表的履职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引导其他选民理性地看待代表的履职,作出公正的评判。四是实行选民代表自由提问。为了增强评议大会效果,一改过去事先确定提问人和提问内容的做法,改由选民现场自由提问,使现场气氛更活跃,让代表红红脸、出出汗、加加压,认识到只有认真履职才能过好选民评议关。

述职后运用“三项机制”。一是述职结果奖惩机制。将代表述职结果纳入代表履职档案,作为代表连任和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评为称职的,将优先推荐为下届上一级人大代表或本级人大代表候选人。评为不称职的,列入下一年度再次述职对象,仍不称职的,常委会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述职活动开展以来,先后有5名涉及违法违纪和履职评议不称职的劝其辞去了代表职务。二是代表述职结果公开机制。将每次代表述职的测评结果在代表所在选区予以公示,并将代表述职报告通过人大信息网等载体向社会公开,让代表通过结果比较,进一步认识到履职差距与不足,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促进代表更好履职发挥作用。三是选民意见整改落实机制。述职评议中,选民对代表提出的意见,督促代表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回复选民。对选民提出的书面建议分别转交市、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确保选民意见不落空。述职活动中,选民现场提出各类问题1340多条,办理满意率达96%以上。

开展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评议,回答了“当代表为了谁、对谁负责、受谁监督”的问题,在选民监督下评出了动力和压力,不履职难过选民关成为一致共识,有效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真谛。

——促进了代表履职积极性的提高。代表面对面向选民述职,直接接受选民的监督,让代表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通过述职评议,代表找准了差距和不足,明确了履职方向,变要我履职为我要履职,更加自觉地为民代言、为民服务。

——促进了代表同选民的联系。述职让选民知道自己选出的代表平时干了什么、是否为民履职,选民有了当家作主的自豪感;述职让代表明白,只有实实在在为选民办好事、办实事,才能过好评议关,进一步密切了与选民的联系。一些选民说,过去一年到头看不到代表的影子,也不知道干了什么。现在,代表与我们联系的多了,反映情况更方便了,说的话管用。

——促进了人大工作质量的提升。通过述职评议,代表履职积极性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保证了人大工作质量。代表每年人大会议上提出议案建议达120件以上,闭会期间,代表积极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促进了“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依法有效开展。通过述职评议,增强了代表勇于为民当家作主、敢于监督碰硬的意识,使“一府一委两院”听到了平时听不到的声音、发现了平时工作中的短板,相关意见建议成为改进工作、完善措施的重要途径,有效促进了“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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