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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的几个方面
2019年第8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李革胜

人大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常委会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了解社情民意和体察民声民情的重要窗口渠道、立法选项和监督选题的重要来源、依法履职行权的重要方式。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对于加强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一个原则,树牢两种理念,做好三项服务

坚持一个原则。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做好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向两级党组汇报工作,并落实好两级党组的指示要求。

树牢两种理念。树牢宗旨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带着深厚感情和责任,自觉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化解民忧;树牢法治理念,确保人大信访工作正确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做好三项服务。一是督促解决好群众的所求所需所急所难,为维护群众合法合理权益服务;二是把信访工作深度融入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中,为常委会依法有效履职服务;三是督促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难案积案,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服务。

 

二、大力加强人大信访法治化建设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党中央确定的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主旋律”,依法办信是人大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应有之义。

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明确开展人大信访工作的法制依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信访条例》《湖北省信访条例》《监督法》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我省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党中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以及我省相关的实施办法、意见等政策文件,对人大信访的受理范围、处理程序、目标重点、工作方式等作了具体规定,学习好这些规定,才能保证我们依法、正确、有效履行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方式扎实推进日常办信、阳光信访、督查督办、综合分析、业务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和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对其中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按管理权限转送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人大代表反映或转递的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转交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对其他有确定的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分类导入相应法定途径,适用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贯穿于接访、办信、督查督办等信访工作全过程,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做到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深入推进人大网上信访工作

打造人大网上信访主渠道,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践中,湖北各级人大信访工作机构积极适应“互联网+信访”新模式,依托省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处理信访事项,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表达利益诉求,具有方便群众、便捷高效、平等开放、双向互动等优势。

做到应录尽录。依法依规把除涉法涉诉类、控告检举类以及无实质内容、无姓名、无联系方式的“三无”信访事项以外的,由信、访、网、电等各种途径递来的信访事项统一在网上登记、处理,实现信访事项全过程在网上流转。

紧盯时限节点。处理节点:依法依规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转送、交办有权处理机关办理或者直接回复;不予受理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答复。督办节点:有权处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没有办结且未作出延期办理告知书的,要通过发函、电话等方式催办,并将有关情况反映到网上。

加大网信办理力度。要加强网上信访事项的督办力度,落实专人上网用网盯网,通过系统跟踪督办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推动群众诉求得到高效圆满解决。

 

四、加强重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

人大信访工作机构办理重要信访事项,主要是通过发函交办和实地督查督办,而实地督查督办是推动信访问题落实落地解决的基础和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把握督查督办工作重点。常委会领导包案、签批群众信访事项是常委会领导直接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反映或转递群众信访事项,是代表依法履职、为民代言、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方式。人大信访工作机构要像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一样,办理好常委会领导包案、签批的群众信访事项和人大代表反映或转递的群众信访事项,服务常委会领导和代表依法有效履职。

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对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化解,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化解方案、一份回访记录、一份工作报告”的“五个一”机制。

掌握实地督查督办工作方法。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督查案件的初步汇报,查阅有关资料,把握案情、了解基本情况。二是实地察看现场。随机走访或暗访周边群众,听取多方面意见。三是约见信访人。面对面听取诉求,同时做信访人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四是集体会商。根据掌握的情况,工作专班进行会商研究,明确案件的症结和督查重点,形成对信访事项的督查意见。五是反馈督查意见。向有权办理单位和地方反馈督查意见,一般包括三方面内容:信访事项核查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六是跟踪督办。采用电话督办、现场督办、向办理单位上级反映情况督办等方式,推进问题解决。七是进行回访。实地回访督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回访信访人,了解掌握信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满意度等,再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督办。八是形成督查报告。问题解决后,形成情况报告,呈报交办领导或人大代表。

 

五、有效开展信访信息综合分析研究

人大信访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开展好信访信息综合分析研究,为常委会了解社情民意、科学民主决策、依法有效履职提供参考。

明确开展信访信息综合分析研究的法律依据。监督法第九条第(五)项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以及我省立法条例第八条第一款都有明确规定,赋予了人大信访工作机构开展信息综合分析的法定职责。

明确综合分析研究的目标要求。即坚持四个导向:坚持正确政治导向,提升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综合分析研究,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助手;坚持群众导向,善于选择群众集中反映或反映强烈的信访类案形成分析报告,提交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研究,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质询等监督方式,促进化解信访突出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持问题导向,把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倾向性的热点难点、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问题作为分析研究重点,提出立法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从源头上推动某一类问题的根本解决;坚持实践导向,通过信访综合分析研究,服务好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

明确综合分析研究的主要内容。每季度、半年、全年要分别开展信访情况分析研判,一般包括信访总量、信访特点、重点地区分布、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及成因、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等;梳理信访集中反映的、带有全局性、综合性、倾向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分析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围绕常委会审议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信访信息收集整理和调研,形成情况报告;及时做好重大、突发和热点信访问题的专题摘报、上报工作;定期汇总分析信访人给常委会领导的来信;开展人大信访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信访工作新机制,推进工作持续健康有序有效向前发展。

明确开展综合分析研究的三个重要环节。信息收集环节,扩大信访信息来源,提高接访办信质量,探索运用大数据平台,从群众的话语、信件、电话、网络等渠道获取和挖掘信息,加强信息收集的广泛性、普遍性。信息梳理环节,对获得的信息性质进行筛选取舍并作科学评判,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弄清是偶然还是必然、是个别还是一般、是现象还是本质、是重点还是次要,再分类汇总、整理。信息分析环节,对汇总整理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形成信访特点、热点难点问题及其成因、有关工作建议等,整理成文,报常委会领导、相关专(工)委、人大代表等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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