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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孩子人生第一任“老师” ——周洪宇督办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侧记
2019年第7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本刊记者 胡东梅

“家庭教育是整个人类教育的基石、源头和起点,是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是战略工程、民生工程、幸福工程。”7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在汉督办代表重点建议时强调。在今年初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耿喜玲提出了“关于推进湖北省家庭教育专业化、体系化、规范化”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重点建议,由周洪宇督办。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家庭是人生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近年来,家长“持证上岗”的呼声越来越高。耿喜玲代表在建议中指出,目前湖北省家庭教育工作面临三大挑战:一是不够专业。家庭教育所涉及的心理学、教育学、健康学、伦理学、法学等不同学科和领域的专业知识,需要政府统筹安排,划分学科,按不同领域、针对不同群体建设专业科学的家庭教育课程。二是缺乏体系。目前我省推出的“精品课”,主要是针对家庭教育的典型问题,针对性地解决这些“矛盾”。而家庭教育需要“前置”,家长要提前为育儿做好全方位系统化的准备,为儿童的成长提供优良品质的“土壤”,而非针对“问题”和“矛盾”展开;另外,如今的家庭教育活动随机性大,缺乏系统性,无法保证知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不够规范。家庭教育的对象没有明确规定,其对象的分类涉及家庭形成的阶段(如新婚夫妇家庭、孕妇家庭)和孩子的年龄阶段(如婴儿、幼儿、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包括中职生),同时涉及孩子的教育类型(如特殊教育)。如何破解家庭教育中的这三大挑战呢?建议的主办、会办单位纷纷出实招。

“省教育厅加强队伍建设,将家庭教育培训纳入了教师培训计划,每年培训家庭教育骨干教师600余人。”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说,省教育厅就如何做好家庭教育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如: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打造家校共育平台,全省中小学普遍建立了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委会。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活动,举办家庭教育基层巡回宣讲、流动家长学校并编印《家长指导手册》等学习材料。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省级家庭教育立法,推进《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列入立法预备计划。通过立法赋予家庭教育应有的地位,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

省妇联启动实施“父母成长计划”,围绕家长需要掌握的家教理念和科学知识,建立家庭教育专家库和优质课程库,开发家庭教育精品微课程、短视频等产品,为父母提供便捷、专业、管用的指导服务。开展“陪伴阅读共成长,百万家庭读好书”等亲子阅读活动,引导家长言传身教,以德树人,做好表率。充分发挥网上家长学校和新媒体平台作用,研发推出适合家长学习使用的家庭教育公益课程。

新闻宣传部门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积极营造浓厚家庭教育氛围。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新时代好少年”等活动,通过在广播、电视、报刊及各类新媒体设立家庭教育专栏、专题,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先进文化思想和家庭教育理念。民政部门依托婚姻登记工作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筑牢家庭教育基础;改革孤儿集中养育体制,推进收养寄养工作,让孤儿重新回归家庭。

周洪宇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提出要做到“五个强化”。一是强化家庭教育理念现代化。要积极办好家长学校,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二是强化家庭教育“五位一体”责任机制制度化。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确保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同频共振。三是强化家庭教育工作体系规范化。要明确家庭教育的管理体制与机构,建立家庭教育的督导评估与问责制度,切实用好考核问责“指挥棒”。四是强化家庭教育专业建设科学化。要在高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建立家庭教育学科,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培养专业的家庭教育工作者,为在中小学和社区设立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中心创造基本条件。五是强化家庭教育治理法治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妇联等相关部门携手,共同加快推进我省家庭教育立法工作,以教育法治建设来保障教育事业的长久发展。

“建议主办会办单位对建议办理高度重视,为推动家庭教育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作为人大代表,我对建议办理工作非常满意。我期待家庭教育尽快立法、期待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期待我省家庭教育精准服务水平越来越高。”建议提出人耿喜玲代表肯定了建议主办会办单位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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