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248名人大代表中有中共党员166名,非中共党员代表82名。为了更好地聚焦和发挥中共党员代表这一特殊群体的政治优势和关键作用,近日,该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南漳县中共党员人大代表联系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制度》,要求党员人大代表时刻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和使命,带头依法履职,为其他代表为民履职行权当好榜样,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自觉行动。
制度规定,县级中共党员代表与非中共党员代表建立一对一联系,一名县级党员代表联系一名县级非党代表,82名县十八届非中共党员代表实现全覆盖。联系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询访、信函常访等方式进行,每年联系不少于两次。
制度对中共党员代表联系非中共党员代表所收集情况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对非中共党员代表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能答复说明的应及时答复说明;不能及时答复说明的,经过整理后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由代表工作委员会依法转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还规定中共党员代表联系非中共党员代表的情况,纳入代表年度履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向原选区选民报告,作为“五星代表”、优秀人大代表评选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