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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湖北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侧记
2014年第4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周伟

“审判机关采取微博直播庭审情况、终审裁判文书上网、被执行人失信名单曝光等方式,以公开促公正;检察机关在一些重大案件的侦破、检察官队伍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去年司法公开又迈进了一大步,更广泛的公开让司法机关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也让群众更加了解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全力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确保了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

3月11日,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湖北代表团代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畅所欲言,会场气氛十分热烈。

代表们普遍认为,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进展,实现了良好开局。“‘两高’报告坚持以事实说话,用数据实证,总结成绩客观实在,分析问题深入透彻,提出的措施切合实际,体现了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新精神。”这是许多代表对“两高”工作报告的鲜明印象。

 

                               一

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要有结果的要求,也要体现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要缩短立案、办案、结案时间,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张德华代表建议。敬大力代表说,加强对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视、研究和指导,制定各项法律监督工作规则,推进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李晓红代表说,要采取完善司法解释、健全执法机构、明确诉讼主体等手段,加大对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危害、网络犯罪的依法惩治力度。杨泽柱代表说,加强对受贿罪的打击力度。应进一步推进受贿罪量刑规范化工作。依法追究行贿者的刑事责任,同时建立行贿者黑名单。郭永宏代表说,应加强对网络安全的司法监管。熊召政、李健代表说,加强对企业创新的法律保护,促进、支撑企业积极创新和优化升级;加强经济领域内法律间冲突的协调,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对经济领域内的死刑判决要慎重;应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毛日峰代表说,对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案件的审理,尤其是首都的交通安全管理案件的审理。高敬佩代表说,对内容不一致、执行性不高的司法解释进行清理。周洪宇、杨俊代表说,加强判例制度建设,抓住典型案例,进行强有力的舆论宣传。吴少勋代表说,要提出完善食品安全法律的立法建议。唐冠军、王国斌代表说,加大对制假、售假、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陈义龙代表说,要破除地方保护,打击黑恶势力,加大对破坏环境、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惩罚力度。程理财代表说,加强对失信人恶意失信案件判决的执行和曝光力度。叶昌保代表说,要加大涉农案件的执法力度,促进社会基层和谐稳定。刘英姿代表说,建议加大知识产权案件执行力度,如武汉鑫源公司知识产权侵权案几千万赔偿金判决近10年,一直未能解决。刘运梅代表说,对拐卖妇女儿童的,对拐卖人和买方都要进行严惩。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对此,代表们充满期待。顾海良、周建元、池莉、别必雄代表说,建议加强律师行业自律和监管;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不要被舆论所左右。张德华代表说,缩短立案、办案、结案时间,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唐冠军代表说,公开办案信息,增加司法透明度。邓崎琳、谭之平代表说,要推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司法;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使中国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丁小强代表说,正确处理好社会舆论与公正司法之间的关系;要重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把涉法涉诉上访解决在司法程序之内。李乐成、陈华元代表说,要治理无理上访、缠访、舆论干涉司法,树立法官、检察官权威。张桂华代表说,要在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上下功夫。孙东林代表说,加强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加强法院系统内部的监督和巡视,切实解决司法不公和执行难的问题。谭功炎代表说,创新执行方式,提高执行效率,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童国华代表说,进一步利用现代技术和手段,提高“两院”工作的准确性、公平性和工作效率。杨泽柱代表说,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要有结果的要求,也要体现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包括时限要求。郭粤梅代表,将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法院重点工作之一。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此,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

李静、章锋、芮跃华、王国斌代表说,建议在湖北开展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证券法庭试点工作。探索成立医疗纠纷专门审判机构。尹正民代表说,根据中国的国情、文化、传统来构建我国的司法体系。蔡学恩代表说,建立违反程序法的责任承担制度,特别是要保障律师的程序权利。敬大力代表说,推进反腐败法治化进程,及时提出制定反腐败法的立法建议。谭伦蔚、于革胜代表说,应提高减刑、假释适用的透明度。将性侵害等恶性犯罪排除在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的适用范围之外。张晓山代表说,邀请地方德高望重的个人,参与庭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关键。徐平代表建议,尽快修改法院组织法和检察院组织法,加强省级以下的人财物的统一管理,淡化法官、检察官的行政化;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柯俊代表说,探索建立防范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于革胜、邓秀新代表说,更好发挥基层法院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庭审。左绪文代表说,建议“两高”与保监会共同推动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我国司法人员的招录、遴选、培养、任用等方面,实行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模式。我国80%的案件在基层,80%的司法人员也在基层,基层司法机关人多职数少,基层法官、检察官职级低、发展空间有限,不利于提升专业素质,不利于保证办案质量。对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突出法官、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有别于公务员的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李静代表建议,要完善适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管理体制,解决法官编制与行政编制混用混同、基层法官流失严重等问题。蔡学恩代表说,法官60岁退休是否合适,需要认真研究。李乐成、陈华元代表说,做好新老结合的文章,更好发挥老法官作用。张桂华代表说,严格监督和管理,消除特权思想,司法队伍建设要从严。高敬佩代表说,加强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两院”建设,提高中央扶持资金比例。柯俊代表说,加强市县“两院”干部特别是主要、重要岗位的干部交流。朱宁代表说,要注意对加强法官权益的保护,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谭伦蔚代表说,建议取消起诉率指标的硬性规定。郭永宏、蔡学恩代表说,要加大追究冤假错案责任人员责任的力度。王金初代表说,建议“两高”多到基础调研,以解决基层人员不够、基础设施差、工资待遇不高的问题。李建明代表说,对基层法院既要统一标准和要求,也要统一待遇;要加强监督,采取措施,杜绝基层法院办人情案的现象。刘祥代表说,建议完善基层司法队伍保障体系,让证人敢于作证,让法官敢于依法判案、公正司法,不受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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