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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之“问”不能白问
2018年第9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董墉 黄斌

专题询问是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方式的生动实践,是人大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2017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和尝试专题询问监督方式,就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产生了积极影响,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谋定在先,精心组织,有备而问

选准选好询问议题。选准选好专题询问的议题,是专题询问成功与否的基础与前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清江长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2017年初,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并将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纳入2017年工作要点,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报县委批转。

周密制订工作方案。专题询问议题确定以后,常委会研究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题询问的主要内容、询问主体、询问对象、工作步骤、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方案规定,询问主体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询问的对象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及自治县林业局、发改局、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人。工作方案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工作方案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联系沟通。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9月,调研组深入到磨市镇、大堰乡、都镇湾镇、贺家坪镇,火烧坪乡等5个乡镇,走村入户,与基层人大代表和群众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实地察看森林资源保护情况。多次召开现场座谈会,听取林业部门情况汇报,探讨森林资源保护问题,进一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调研组先后多次组织召开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林业局等部门组成的协调会议,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专门编印了与询问主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与询问主题相关的背景材料。

有条不紊组织询问。为了保证专题询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开展专题询问前,常委会农工委与城环工委一起,围绕森林资源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拟定了11个询问参考题目。询问采取一问一答方式。一个个委员和人大代表竞相举手,“当面锣对面鼓”,“火药味”也越来越浓,问到“关节点”、点到“骨头缝”,应答者没有了“穿靴戴帽”的套话空话,直面代表和委员关注的问题不回避不绕弯。近2 个小时里,11个“炽热”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及7个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一作答。专题询问结束后,分管副县长表态发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总结讲话,邀请电视台对专题询问进行了现场录播。

 二、抓铁有痕,跟踪督办,不止于问

亮出“负面清单”。专题询问始于“问”,而不止于“问”。按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将询问、梳理、交办、跟踪、督办构成一个严密的整体,确保专题询问意见得到切实办理。对询问内容进行了综合整理,列出了12个需要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纳入到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的审议意见中,以常委会文件形式交付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在会后六个月内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打好 “人大立法牌”。县人大常委会寻求专题询问综合效应的最大化,将民族立法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打“组合拳”,出“立法牌”。县人大常委会先后2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201837日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实施“全流程监控”。专题询问重在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推行“两测评两公开”监督机制,对专项工作报告以及询问意见落实情况分别进行两次满意度测评,两次测评结果实行现场公布,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程跟踪专题询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完成从听取报告、现场询问、审议测评、社会公布、梳理交办、跟踪督办、二审测评、二次公布的整个监督流程。

三、踏石留印,增强实效,得益于问

通过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激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增强了人大监督实效,推动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解决。

拓宽了知情渠道。开展专题询问使询问这种监督形式增强了刚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仅进一步明确了询问的权力,而且问出了水平、问出成效。受询单位充分准备,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全方位、深层次、多视角的提问。工作准备过程中,双方自觉地围绕相关工作进行互动,加强沟通,这样,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询问的专项工作情况就能深入、全面地了解,为开展好询问打下基础。

提高了监督质量。专题询问作为一种新的监督形式,它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工作汇报时,在“你说什么我听什么”的基础上,增加了“我问什么你说什么”,由“听你想说的”,转变为“说我想听的”,这个由“被动接受”到“主动发问”、由“多讲成绩”到“多讲问题”的转变是人大常委会监督“质”的提升,大大提高了组成人员对相关工作存在问题的了解程度,在问清楚、听明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有的放矢、直击要害,监督质量明显提高。

增强了监督实效。经过双方充分准备、针对性发问、负责任地回答、较全面知情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这一完整监督过程,监督效果显而易见。县人大常委会将森林资源保护开展专题询问纳入常委会工作要点后,引起了县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县长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做好应询准备。会后,县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意见建议,并确定了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限时完成建设任务,监督实效和社会效果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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