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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湖北制造业科技创新 ——周洪宇督办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侧记
2018年第8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刘允桐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2018170〕号的提出人陈时付,是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特聘专家,20多年时间里,他都在跟汽车打交道。

“从传统汽车制造向新能源发展的过程中,我感到了极大的能力恐慌。我工作的企业在招录科技创新人才时也遇到重大阻碍,这是我提出该建议的初衷。”7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一行赴襄阳市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座谈会上,陈时付在听取承办单位负责人汇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后,紧接着发言。

“湖北是制造大省但不是制造强省。”周洪宇认为,正如建议中提到的,地方制造业企业的科技领军型人才严重短缺,造成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原有的竞争优势正在丧失。大城市对科研人才的虹吸效应非常明显,地方制造业企业原有的优秀科研人才流失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动迟缓,将会错失重要战略机遇期。”

科技创新再难也要向前推进,要敢于啃硬骨头。

“如何进一步完善招才引智的相关政策,网罗前沿技术型人才,并通过全省人力资源平台让地方制造业企业共享?如何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围绕我省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建立制造业高端人才库?如何加强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产学研’一体化模式,推进人才双向流动?”

陈时付的建议,是摆在承办单位乃至全社会的一道道考题。

“市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组成了由政府办牵头,科技局、人社局等单位参与的办理工作专班。”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亚琳提到,工作专班经常与陈代表联系,听取和吸纳他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对我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加强校企合作,完善“产学研”一体化模式,推进人才双向流动方面,襄阳市做出了有益探索——打通事业单位和企业科研人才双向流动通道,市属高校、科研院所按3%10%比例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才兼职;鼓励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履行聘任合同的前提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所得收入由个人、单位协商分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保留编制、身份、人事关系,档案工资正常晋升,5年内可回原单位。“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好相关政策,深入实施产学研合作,精准引进科技含量高、产品领域新、带动能力强的科技成果在襄阳转移转化。”丁亚琳说。

建议办理,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协调推进,共下一盘棋。

“省科技厅会同省直各部门,瞄准制造业技术创新的难点痛点,围绕新一代光通信、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3D打印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他们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开发一批重大产品,有力促进了湖北制造业技术水平和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主办单位省科技厅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地落实。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后,省科技厅制定了《省科技厅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持续深入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加强对全省科技成果资源的精细化分类和对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精准定位,充分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和‘科惠网’等网络平台的作用。”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吴月朗介绍了有关情况。

“我们在今年推荐申报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时,重点推荐了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新材料、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战略性新兴企业发展,培养青年创新人才。”会办单位省人社厅与主办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了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做得好,代表表示满意,这是个大好事。”周洪宇对相关承办单位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建议办理工作不是终点,而是起点,我们要认识到后续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把建议办理同推动我省制造业创新发展结合起来,同落实、互促进。”周洪宇强调,要加强顶层设计,确保各项创新政策落地生根。要加大对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提升制造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能力。要大力推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增强行业龙头企业产业引领作用。要创新人才引进模式,打造人才高地,推动全省科技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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