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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治理水平
2018年第7期 —— 本期焦点 作者:秭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韩林

   秭归县地处三峡库区坝上库首,是爱国诗人屈原的家乡,也是著名的中国诗歌之乡、中国脐橙之乡。全县以茶叶、柑橘、蔬菜为主导农业产业。茶叶面积10.4万亩,总产量4100吨;柑橘面积30.2万亩,总产量41.5万吨;蔬菜作物面积19.13万亩。有柑桔、茶叶等固定加工经营户258家,食用农产品经营户3000余家。近年来,秭归县坚持“保安全、强监管、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连续5年,全县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

   紧盯一个目标,把安全底线牢牢守住。秭归拥有良好的地域优势和丰富的农业资源,为把发展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把农业资源转化为市场资源,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让“农安秭归”成为“三农”工作闪亮名片,始终把“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新型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目标底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公共安全管理范畴,列入“平安秭归”考核体系,全面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不断优化监管体系和安全承诺制度,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健全两大机制,使推动合力紧紧凝聚。一是整体联动,齐抓共管,一套工作联动机制抓到底。加强食药监、农业部门内部监管机制建设,全县12个乡镇单独设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投入120余万元,成功创建1个省级食药监管示范所、6个省级标准所,并将于2018年实现基层食药监管所标准化、示范化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体系,实现监管“高效协作、权责明晰”。二是统筹整合,保障到位,一套政策激励机制抓到底。出台了农业转型升级政策意见,全面优化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重点对农产品安全示范园、三品一标、产品追溯、智慧监管等重点环节给予重点扶持。为扶持企业提档升级和规范发展,出台扶持政策,挤出5万元资金,对企业自建检验室并能正常开展自检工作的,按照每家企业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丰富三大载体,将监管手段环环相扣。一是突出示范引领,从点上构建监管梯度网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总要求,以“三小”整治为切入点,规范市场的同时开展示范培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倒逼柑橘、茶叶、蔬菜等生产加工行业提档升级,打造茶叶加工等小作坊示范点220家。同时按照“示范带动、以点促面”的总体思路,创建了食品安全示范街4条、省级示范农贸市场2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2个。二是推行智慧监管,从线上探索监管高效模式。在推广应用“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基础上,创新开发“农安秭归”智慧监管APP模式。为全县70名食品药品监管员配备移动终端,已录入近万条监管信息,实现了巡查监管与执法监督同步联动。三是突出品牌融合,从面上厚植监管区域环境。大力实施区域、企业、产品“三位一体”品牌战略,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注册“秭归脐橙”区域集体商标,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商标准入先置条件,对30余家主体进行了授权监管。

   创新四大体系,让工作举措件件发力。一是突出实时同步,打造最精准的产品追溯体系。在全县全面推广食用农产品“一票通”,确保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溯,打造旅游食品安全廊道,确保加工过程全程可追溯。目前,全县87家农业主体实现主体追溯、过程追溯和二维码标准化管理。二是突出广域覆盖,构建最规范的质量标准体系。组建农业标准化专家队伍,对全县5个地方柑桔标准进行复审修订,共认证4家无公害农产品企业、6个无公害农产品、1个有机食品。同时,积极研究柑橘、茶叶从田间地头到消费市场各环节的地方监管标准。三是突出源头管控,建设最严格的投入品监管体系。针对重点时段、区域和产品,以治理突出问题和防范风险隐患为目标,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建立“风险清单”,消除安全隐患。四是突出过程监管,探索最科学的监管模式。近年来集中执法力量开展菜果茶等农产品“单品治理”行动,全面打击柑橘着色、茶叶加糖等违法行为,共追究刑事责任38人次。连续3年,全县茶叶加糖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16年以来,全县未发生1起柑橘着色事件。

   推行五大制度,促绿色产业根基更牢。一是推行网格管理制度,确保监管不留死角。二是强化生产档案制度,确保过程有据可查。印制生产记录手册,引导鼓励广大农户建立生产档案,明确要求所有基地100%按要求建立生产档案。三是落实产地准出制度,确保责任到点到人。不断健全产地准出制度,以“谁出具、谁承担责任”为原则,推动农产品生产者规范开具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经营者实行“一票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和责任追溯制度。四是实行“双随机”检查,确保监管全面有效。完善“双随机”制度,形成了由例行检查、监督抽检差异化定性与定量监检相结合的工作体系。五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导向清晰明确。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对乡镇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列为否优指标,比重达到3%,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进一步调动部门、基层政府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了“政府主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公共监督”的责任体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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