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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围墙”更要除“心墙”
2014年第3期 —— 民主实践 作者:◆ 文/刘英团

    2013125早晨,在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个背着背篓的男人和一个戴着花头巾的妇女走进办公楼,没人盘问或让他们出示证件。在绥江县,全县所有党政机关都没有围墙,人们到机关办事不会被询问。

  从“八字衙门朝南开”,到拆掉机关的围墙,绥江县拆掉的不是政府机关大院的围墙,而是亘于干群之间的“心墙”。正如绥江县委书记杨淞所言,“过去闭门造‘策’,执行起来很难。现在敞开大门,走群众路线,群众对政策的信任度明显提高了,落实下去就顺利得多。”目前,适逢经济社会转型,有机遇,更有矛盾。县委、县政府不但带头抡锤拆掉“保护门”和“围墙”,还改变了单一的行政决策模式,采取“未听取群众意见的事项不决策、未经群众讨论的事项不决策、群众不同意的事项不决策”的工作方法。拆除围墙,既体现出政府的坦诚、公开和自信,也让政府的作风更亲民、更务实。政府“大门”向民众敞开,机关融入了社会,干部融入了群众,民众的气儿顺了,误解消除了,各类社会矛盾也就化解,政府自然就赢得了人民的拥护。

  拆政府“围墙”,除干群“心墙”,干群心相连、意相通。对百姓而言,政府拆除“围墙”,必然会有利于增强政府与人民的联系与感情,让政府进一步与人民心连心。正如有网友所言,“作风越开明,越平易。越容易被民众理解。搞官僚主义,民众见了就倒胃口。很自然,对的也不对,不对的就更不对了。”绥江的实践也表明,只有倾听百姓呼声,与民众直接对话,才能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所以,绥江拆“围墙”所包涵的开放心态,正是民众对政府所殷切期待的。政府工作的公共属性,也决定了一切公共事务都需要公众的参与,需要政府敞开大门倾听民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个行之有效的政府形象,就在于他处处为民着想的服务功能。“通过政府与公民协作生产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共同努力,政府就可以充分满足社会的需求”。绥江拆除政府机关的围墙正契合了这一点。绥江县每天安排两至三名县级领导、乡镇安排一名科级领导敞开大门接访,并根据情况及时带案下访。2011年以来,对群众反映强烈、政策没有界定的100多个问题全部给予了明确答复。

  “拆掉机关的围墙容易,拆掉干群间这堵‘心墙’却困难重重。”拆除围墙只是拆掉了横在政府机关与百姓之间的一道有形隔阂,只解决了“门难进”,如果“官本位”还在,如果“脸难看、事难办”还在,如果漠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还在发生,就是拆除了围墙、撤走了保安,民众心中的围墙还会依然存在。所以,拆除“围墙”,还要摘掉“面纱”;拆除“围墙”,更要拆除“心墙”。即更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想为百姓所想,急为百姓所急,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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