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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启动仪式互动直击
2018年第7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图/鄂仁萱

       612日,省人大常委会推进菜果茶绿色生产保障质量安全座谈会暨“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启动仪式在宜昌举行。   

   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主题为“绿色菜果茶·荆楚高品质”。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有关部门要将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依法履职,促推菜果茶产业不断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鸣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立好“坐标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上,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农业厅、省食药监局、省农垦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荆楚行活动方案和菜果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关情况,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沙洋县人大常委会、夷陵区政府、秭归县食药监局以及生产经营主体代表,结合各自实际作了交流发言。省农业厅一级巡视员盖卫星、省食药监局副局长刘文斌、省农垦局副局长黄德斌,就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回答了新华社湖北分社、人民日报湖北分社、湖北电视新闻中心、湖北之声、长江云等媒体记者的提问。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确保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

   人民日报社湖北分社记者:安全的农产品是管出来的,也是生产出来的,农业投入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在投入品监管上省农业厅有哪些措施?

   盖卫星:农业投入品质量好坏和使用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为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省农业厅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对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确保我省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宣传,普及知识。通过“3·15”、“12·4”和“送政策送法律”“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及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户购买放心物资。二是强化监管,规范管理。各级农业部门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全面掌握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积极推进建立种子、农药、兽药和饲料等主要农资产品追溯制度,实现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主体可溯源;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检打联动,对连续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检查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采取下架、退市和收回等强制性措施,并依法查处;完善监管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的监管执法模式和省、市、县三级农业执法监管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推动网上办案,实时掌握立案、调查、处罚和移送等情况。三是开展整治,净化市场。每年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和水产等农资开展打假专项整治活动,从源头控制和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2017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万余人次,立案查处近1700起,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强化服务,规范使用。狠抓农药兽药使用环节监管和服务。在全省大力推广农药经营处方制,广泛培训依法、安全使用农药兽药的有关规定和技术,重点宣传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和禁止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兽药的法律规定,防控农兽药使用环节安全隐患。

      “四道检测关口严控蔬菜农药残留超标”

   湖北电视新闻中心记者:网上经常流传一些段子,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比较普遍,危害人体健康。请问我省蔬菜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哪些检测,能否放心购买?

   刘文斌:实际上媒体记者关心的问题也是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湖北是农业大省,保障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是监管部门的重中之重。为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省从2012年开始建立和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近几年不断趋于完善。目前,蔬菜从农田进入百姓的餐桌,大致要经过四道检测关口:一是农业部门实施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要求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向购买方提供产地证明、质量合格证明。二是进入批发市场时,如果没有产地证明或质量合格证明,批发市场的开办者要进行快速检测,合格的才能入市销售,不合格的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我省重点大型批发市场对高风险品种能做到快速检测全覆盖。三是从批发市场进入零售市场或者超市时,购买方要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同时用快速检测方式进行抽查,每天抽查810个批次,有的大型连锁超市做到了全覆盖快检。四是监管部门的抽检,分为实验室检测和快速检测。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每年对农产品实验室检测超过2万批次,快速检测超过50万批次。全省系统还在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统一开展“食品安全免费快检服务日”活动,获得了老百姓的广泛认可。同时,我们鼓励大型超市参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按照严于现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来检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2017年,全省共有460多家超市参与创建活动,其中13家超市通过了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的检查评价,被省食品流通行业协会认定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从全省市场抽检情况看,2017年,我省市场蔬菜合格率为99.2%201815月,合格率为99.5%。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2017年,农业部对我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总体合格率达到99.4%,排名全国第一,连续7年位居全国前列)。上述抽检结果说明,我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是稳中向好的,您反映的网上流传的农药残留超标情况已不是普遍现象,在我省市场的的蔬菜是可以放心购买的。

   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四个最严”,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加强对蔬菜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管控,加大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查处力度,努力使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

       “推进菜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现在老百姓对果菜茶使用化肥的问题比较关注,据说农业厅正在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请问目前做了哪些工作?

   盖卫星: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抓手,农业厅在推进菜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省菜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对全省进行了部署,列入了工作要点,省政府纳入了对农业厅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各示范县均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人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推进落实协调会议,推进菜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落实。二是开展技术服务。成立了菜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专家技术指导组,组织开展“百名专家包百县”对口指导活动,帮助解决技术问题。全省举办现场观摩24场次、技术培训班71期次、培训人员7507人次,极大地提高了技术到位率。三是遴选承担主体。按照公开透明、自由申报、竞争性选择的原则,遴选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承担主体,并在显要位置公开遴选的新型经营主体,接收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工作管理。按照遴选规则,将实施主体、作物种类、实施面积、目标任务、责任义务、补贴物资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加强对招标采购的有机肥替代化肥补贴物资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对堆沤的畜禽粪便进行监控,严格控制重金属、抗生素、无机盐离子等有害物质进入园区。五是推动示范引领。各地按照“一减两提”的目标,细化技术方案,建立了不同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示范区。主要建设“有机肥+配方肥”模式示范区、“果(茶)—沼—畜”模式示范区、“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模式示范区和“绿肥+自然生草”模式示范区。通过示范区建设,促进了化肥减量增效,减少了面源污染,提高了菜果茶质量和土壤肥力。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全国菜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落实会在湖北召开后,农业厅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宣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实施质量追溯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质量安全为宗旨、示范引领为目标”

   湖北之声记者:当前,追溯已经成为一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普及性制度安排,请问农垦系统的追溯系统有什么特点?

   黄德斌:农垦作为国有农业企业,在系统内实施质量追溯,其最大特征就是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质量安全为宗旨,以示范引领为目标,其出发点是为企业服务的。在农垦的实践运用中,在满足产业链各个环节责任可追溯的前提下,逐步创新了追溯的内涵,扩展了追溯的功能。追溯的内涵不再限定为“出了问题可倒查”,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通过追溯项目实施,帮助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系统,让质量安全问题在出厂前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农垦的追溯还有规范管理、技术改良、防伪、促进营销、增强消费信心、应对危机和树立品牌等多方面的市场化应用价值,而且追溯的市场化功能在实践中更加受到企业的青睐,成为企业建设追溯系统的主要动力来源。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长江云记者:食品安全的源头在农产品,食用农产品监管体制调整后,省农业厅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履行哪些职责?

   盖卫星:按照省政府关于农业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职责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336号)以及农业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鄂农发〔201525),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存、运输过程的监管;负责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农业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可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配送中心、超市等市场环节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予以配合。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不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食用农产品监管体制调整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农业部门不再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相应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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