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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六个强化” 促进自身建设
2018年第6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 王勇

党的十九大强调,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打铁必须自身硬,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六个强化”为抓手,以“两个机关”建设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政治核心作用,教育和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机关干部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一是铸造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把对党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支部主题党日”等,重点强化“四个意识”,把对党忠诚融入到灵魂和血脉中,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统筹安排人大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5个、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2人(次), 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意志。三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建立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的责任清单,强化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从清单走向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基层基础,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补短板、强基础,通过加强和规范县乡人大建设,进一步加强了与基层人大的工作联系,增强了市县乡三级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一是规范县级人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县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完成专职配备,机关行政编制提高到23个以上,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达到60%,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得到规范设置。二是规范乡镇人大建设和工作。以规范乡镇人大工作为切入点,制定并提请市委转发《中共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规范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明确“突出一个中心、开好两类会议、落实三项保障”的工作举措。目前,全市64个乡镇都配备了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办公室主任、人大干事,都配齐了办公用房,都统一预算了人大工作经费,实现自身建设标准化、履职行为规范化、代表活动经常化、工作成绩实效化目标。三是规范“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出台《咸宁市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和村“代表小组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明确“人大代表之家”要做到“十有”(有场所、有国徽、有牌子、有展板、有桌椅、有柜子、有电脑、有学习资料、有制度、有台账),“代表小组活动室”要做到“六有”(有场所、有牌子、有展板、有桌椅、有制度、有台账)。目前,全市70个“人大代表之家”、356个“代表小组活动室”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打通了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各级人大代表之间互通,代表与群众、选民互动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能力担当,着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始终把能力担当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人大工作的第一需要,在学习和实践中全面增强能力素质。一是深入实施“六强”素质提升工程。在人大机关创新开展“以读强能、以讲强能、以写强能、以研强能、以训强能、以干强能”的“六强”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全面提高新时期“八种本领”。二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学习的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按照深学政治理论、精学本职业务、广学各科知识的要求,通过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咸宁·人大)、机关学习日、“每月一讲”、读书交流会等活动,提高机关干部讲法言法语的能力。活动的开展,既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又达到了补短板、强基础、促提升的效果。三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围绕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市委中心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行使人大监督权做足功课。

 

四、强化服务意识,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市人大常委会自觉践行“以代表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行权,打造名副其实的“代表机关”。一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把学习培训作为搞好代表服务的重中之重。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2017年,举办市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3期、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班1期,500多名代表参加学习。通过学习培训,既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又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二是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和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做出具体安排。2017年,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0人次,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回访原选举单位等重要活动419人次,代表履职形式不断改进、履职内容不断丰富。三是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建立了议案建议办理结果满意销号的台账制度,倒逼办理程序、办理责任、办理验收等环节的规范化。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15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除1件正在按计划分年度办理外,其余全部办理答复完毕。

 

五、强化新闻宣传,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影响

酒好也怕巷子深。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加大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知、认同。一是注重理论研究。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题研究。“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制度研究”等相关课题成果在全国人大系统理论研究核心刊物刊发,并获湖北省人大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二是注重宣传报道。致力于增强人大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加强对常委会特色亮点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2017年,在《湖北日报》《楚天主人》《人民代表报》《咸宁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刊发各类稿件217篇,全方位、多角度唱出人大制度好声音、讲出人大工作好故事、写出代表履职好新闻。三是注重新媒体运用。主动适应现代信息发展新形势和群众信息需求新变化,及时开通“咸宁人大”微信公众号、代表微信群等,充分展现人大工作的新气象新成就。目前,一个更加多元、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人大新闻宣传格局正在形成。

 

六、强化纪律作风,展现人大干部良好形象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带头锤炼过硬作风。一是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对办会办文、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工勤人员管理、老干部联系服务等一系列具体工作加以规范,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促进机关运转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二是始终恪守清正廉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等专项作风整治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深入开展“走村巷·连民心”活动,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头进村入户,在基层一线改作风办实事。三是永葆积极进取精神。从严教育和管理干部,引导机关干部珍惜在人大的工作平台和工作环境,依法认真履职,积极担当作为,做到精神上保持“一线”状态、履职上争创“一流”业绩。

                                             (作者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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