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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提 互动办 社会评 实效问——京山县创新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方式观察
2018年第5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吴宏潮 图/付直波

近年来,京山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探索创新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方式,坚持把科学提、互动办、社会评、实效问的工作理念制度化、常态化,强督办、抓环节、促落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真正让提建议案代表有获得感、部门办理有成就感、人大监督有满意感。京山县连续6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见面率、回复率100%,满意率达96%以上。

 

一、科学提,“三个把关”注重提出质量

围绕怎么提,把好代表业务培训关。采取专题培训学、典型示范带、开展活动知情知政等方式,让代表在专题学习中了解建议提出的相关要求,在代表言传身教中学习提高,在参与活动中了解县情镇情和社情民意,提高代表规范撰写建议的能力和水平。  

围绕提得准,把好建议提出议题关。一是开展联合商议提。每年人大会议前,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结合平时掌握的民情集中商议,有针对性地选定议题并分工负责,确保议题选择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二是紧扣县委中心工作提。指导代表围绕党委决策的重点、政府推进工作中的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来选题,使提出的建议始终围绕中心、顺应民心。近年来,代表围绕县委作出的生态京山战略提出议案建议,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京山先后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县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三是倡导深入调研提。每年人大会议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围绕议题深入选区、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倾听民意,收集民情,做到每件建议有事例、有分析、有合理化建议,保证建议提出质量。

围绕提得好,把好建议提出审查关。一是审查建议的规范化。每年人大会议期间,对不符合建议规范化要求的,由县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负责与代表进行沟通协商,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保证提出的规范化。二是与政府开展联合审查。每年,县人大代表工作机构与政府督查室联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是否属县级职权范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等,逐条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从源头上保证建议质量。三是与镇人大和代表协商审查。对一些不属县级职权范围、不符合政策规定、建议内容不全事实不清、内容相同需合并的建议,列出清单,与镇人大和提建议案代表充分协商,充分尊重每一名代表的民主权利。如今年人大会议期间,先后审查撤回、合并、修改建议47件,确保了建议提出的质量。

 

二、互动办,四方联合办督显活力

实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办理单位、人大代表的互动办督,使问题在办督中发现,措施在办督中改进,共识在办督中形成,形成合力抓建议办理落实的生动局面。

人大主任领衔重点督办与县长领办互动办。每年,县人大常委会选择1012件事关全局、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建议,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件,并要求县政府县长和副县长进行领办,通过主任重点督、政府领导重点办,既保证了一些难点建议在领导重视中得到解决,又以重点建议的落实推动整个办理工作进程,效果明显。  

专班专项督办与视察检查集中督互动。采取县人大工作机构与县政府督查室专班联合督、常委会集中视察相结合,及时听取基层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

人大与政府联合开展分线督办互动。主要是建议交办2个月后,县人大常委会联合政府对县领导分管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集中督办,通过听汇报、问过程、查实情,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办理要求,由县政府分管领导面对面协调和研究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促进部门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走访代表征求意见与督促整改互动。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开展半年走访人大代表收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并将整理的意见及时与政府召开联席会进行交办,督促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三、社会评,公开办理接受监督促办理

建立公开承诺制度。每年交办会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重点建议办理单位负责人在电视和报纸上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措施和时限,办理完毕后,向社会公布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同时,将部门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办理结果适时在网站、人大公报等平台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评议,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建立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机制。坚持在年中、年底两次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会前收集的基层人民群众意见,对听取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将结果在社会上予以公示,增强办理单位的责任感。

建立办理工作回访和约见督办机制。采取回访和约见等方式,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落实。去年针对五级人大代表反映脱贫攻坚中32件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组织代表回访贫困户逐条核查督办,更好促进问题的解决。去年10月,以代表团为单位,组织236名代表分别约见了32个办理单位负责人,通过现场听汇报、督进展、评结果,既让代表了解办理工作进展、不能办的原因,又让部门知道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达到了沟通情况、消除疑惑、促进办理的目的。

 

四、实效问,强化监督问责考核促落实

坚持监督问效,对部门办理工作开展质询和专题询问。如针对代表对一个政府部门办理工作不满意的情况,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部门负责人开展了质询。对打造京山百里生态画廊议案和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等13件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通过监督问效,更好地回应代表和社会的关切。

坚持复核问效,开展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复核。为杜绝“被满意”现象,县人大常委会将办理结果满意度由过去部门评定改为县人大常委会复核为主,每年年底由县人大常委会组建专班与代表面对面征求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将代表评为不满意、基本满意的建议交由部门重新办理、重新答复。近年来,通过实施满意度复核制度,更好地保障了代表的民主权利,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每年代表提出建议达120件以上。

坚持跟踪问效,建立跨年度建议办理跟踪督办机制。每年,县人大常委会从建议中选择10件当年不能办完且社会较为关注的建议,列入下一年度的建议目录进行跟踪督办,切实解决代表年年提、年年不能办好的问题,确保建议办理有始有终,落到实处。

坚持考评问效,建立建议办理工作考评机制。积极争取县委重视,将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年终部门工作综合考评内容,坚持硬账硬结,进一步调动部门办理工作的责任。同时,每年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好议案、好建议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在全县营造良好的办理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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