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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2018年第1期 —— 代表天地 作者:

    建议人:冯晓燕(省人大代表、钟祥怡岚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案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贯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需要,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抓手,是建设农业强省的基础,也是广大农民衷心期盼的好事、实事。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省级整合力度不够,造成项目整合管理难。省里制定“十三五”规划只分配了各地高标准农田新建和补建任务,却没有整合分配项目资金。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82个县(市、区)都要分别去省里的5个部门争取资金,大大加重了行政成本。由于项目的申报及批复时间不一致,难以集中整合和统一规划,难以达到“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效果,县级政府难以协调推进,不能形成整体合力,发挥最大效益。二是部门项目要求不一,造成项目统筹协调难。各部门的项目,还要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标准要求。比如:水利部门要求项目建设内容资金分配,在设计时要有投资概算,建设时还要落实一定额度的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内容。农业部门要求项目建设需要投入资金进行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三是县级配套投资不足,造成规定任务完成难。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是47个粮食主产县(市、区),这些地方既是农业大县,又是财政穷县,地方财政资金基本用于保工资、保运行、保稳定,能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有限,很难保证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建议:加强省级资金整合力度。按照“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要求,整合省改革、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存入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户。由省里根据各地建设任务,统一分配项目建设资金,集中下达到县(市、区) 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户。

    加大重点区域投入力度。一方面是各部门的项目建设资金重点向47个粮食主产县(市、区)倾斜。另一方面是建设资金的缺口部分由省、粮食主产县(市、区)两级按5:5分担,建议提高到按8:2分担。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监管使用。要按照“谁使用、谁整理” 的原则,把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向市场经营主体倾斜。对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要建立“三资”台账,明晰产权归政府所有,明确使用权和管护义务归受益方。落实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经费,用于项目后期维护保养,保证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同时,要发动群众参与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增强群众的管护意识,营造使用爱护工程设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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