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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
2017年第12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徐隽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民主制度更加健全,民主形式更加丰富,民主渠道更加拓宽,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中国的民主实践表明,如果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那么,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了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实践了人民民主的真谛。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名非天造,必从其实。”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事实已经证明,这一伟大创造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我们必须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充满智慧的贡献。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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