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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的力量
2017年第12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周建军

日前,湖南省祁阳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时,点名批评了5个办理代表建议不力单位,同时将9件建议“发回重办”。无独有偶,去年421日,陕西省安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13页人事任免文件中,出现6处字句、标点符号错误和1处瑕疵。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毫不客气予以批评。当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召开专题会议。次日,一名副院长专程来到分组审议会场向市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检讨,此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对于这两起较真事件,有人不以为然。代表建议年年办,出现点办理不力的情况算个啥,何必搞得这样兴师动众;文字工作最易出错,提请文件出现些失误也属正常,至于毫不客气给予批评?殊不知,就是这样的“捣浆糊”思想造成了一些地方“一府两院”及工作部门应付人大、回避人大、漠视人大的事实,误导了社会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认知,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少数人心目中变成了“传声筒”、“表决器”的“工具”角色,严重损害了人大的权威。而祁阳、安康人大常委会点名批评,勇于说不,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地方人大的作为与力量。

  众所周知,代表提出建议是依法履行职务,办理好代表建议,对代表给以负责任的答复,是各国家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然而,并非所有的承办单位都会严格遵循制度设定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去运作。一些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时,碰到困难不是想着去努力克服,而是极尽敷衍搪塞之能事:或是措施不硬,效果不佳;或是玩文字游戏,做表面文章。倘若人大甘做“好好先生”,对代表办理报告听听议议了事,那只会助长承办单位的虚浮作风。如今,祁阳县人大常委会对承办不力单位点名批评,并将承办不力的9件建议“发回重办”,有力维护了代表建议的法定权威性和办理工作的严肃性。我们有理由相信,这9件未能办理好的建议必定会因为祁阳县人大常委会的这次当头棒喝而得到有效办理。凡事就怕认真,人大工作除了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外,就是要在较真上下功夫。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权,能不能用足用好,关键在于人大自身。人大敢于较真,权威就会提升,其实也更能促进“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人大常委会的批评意见后,连夜安排纠正文件错误,次日当面检讨道歉。人大的这次批评促使市中级人民法院狠抓作风建设,严谨的工作态度不仅确保了文件不再出错,更是进一步提升审判文书和审判卷宗质量。

在香港,点名批评早已成为一项专门的制度,此举对政治行为的督促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的是人民的声音,应当理直气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带头践行点名批评的民主作风,当批评时就批评,才能产生压力,催生动力,发挥威力,真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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