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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
2017年第10期 —— 代表天地 作者:建议人:袁慧敏(省人大代表、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案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一项为民工程、惠民工程,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2011年以来,相关职能部门以建设荆楚美丽村镇为目标,大力实施农村住房建设改造,全面推进特色小镇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严重不足,主要依靠项目资金和各级“以奖代补”资金,制约了城镇发展;二是区域性生活垃圾无害化终端收运处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和治理效果;特别是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仍是空白;三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社会、部门整体联动还不够;四是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造成管理不到位、执法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影响了村镇建设发展。这些问题若不尽快解决,势必影响城镇化进程。

建议: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启动建制镇污水治理项目,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加快完善村镇规划编制。要抓紧编制和完善城乡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域规划、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特别是村庄建设规划要有深度,要彰显地域特点,保护传统文化,提出加强村民建房质量和风貌管控的要求,并结合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合理区分生产、生活区域,统筹安排生产、生活性基础设施,引导乡村风貌建设。要加强规划监督,防止盲目迁村和并点建新村。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要加快区域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以“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收运处理体系。到2020年,科学规划建成区域性无害化垃圾处理场,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0%以上。要建立一支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保洁员及保洁工作。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县、镇两级要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省级以上重点镇以及重点水源保护地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基本建成,3万人以上的小城镇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处理。

加大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力度。要以义务植树和社会造林为主要形式,重点突出村庄道路、河道、庭院、房前屋后绿化,兼顾村庄绿化及村庄四周林带建设,整治、美化村庄建筑立面,协调村庄建筑风格,体现地方特色。要推广“荆楚派”特色民居建设,引导农民利用前庭后院和空闲地,形成具有特色的生态田园。对历史文化遗存较多的传统村落,要严禁大拆大建;对自然景观资源丰富的村庄,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要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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