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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条例贯彻实施为抓手  推动安全生产不断进阶
2017年第8期 —— 本期焦点 作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唐寅

    近年来,省安监局大力推进《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条例》)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贯彻实施责任。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站在依法治国高度,深化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条例》贯彻实施纳入法治湖北建设范畴,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的突出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安全生产法治建设,2009年、2013年、2016年先后三次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调研活动。特别是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关心支持下,去年启动《条例》修订工作,经过四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于今年5月出台,91日起正式施行。

    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依法治安的浓厚氛围。每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楚天行和安全文化下乡等活动,加大社会面的宣传普及力度。突出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安全生产法制讲座纳入教学课程,每年培训上万人次。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扎实推进企业负责人学法,不断提高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

    强化监管执法,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针对《条例》规定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教育等开展执法检查。

强化法规配套,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在推动《条例》贯彻实施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先后出台《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一部党内法规,以及10多部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基本涵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初步形成了符合湖北实际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先后转发我省多部文件。

    下一步,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统领全局抓实施。一是将法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纳入各级安监部门党组讨论决定工作范围,由党组书记担任法规贯彻实施工作责任人,审议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目标考核,积极推动将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纳入各级安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实行法规贯彻实施失职问责。三是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党组成员以上率下、率先垂范,进一步提高法规贯彻实施的认识,将贯彻实施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内容。

    健全执法体制,完善实施保障。一是积极推动将各级安监部门列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市、县安监执法机构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二是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意识,切实保障监管工作需要。三是积极创新实施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完善配套制度,增强法规实施操作性。一是抓好法规立法后评估,加强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的一致性。二是指导地方根据法规内容,研究制定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三是配合省人大常委会适时推动《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的修订。

    狠抓监管执法和执法监督,确保法规执行。一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成本,树立法规权威。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落实联合惩戒规定。三是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法规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守法意识。广泛开展法规宣传培训,督促企业分层次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熟悉和掌握法规的主要内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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