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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2017年第6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吕金施

    近年来,恩施自治州人大在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改进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围绕构建“四位一体”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了立法机构、工作机制和立法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充分行使“两个立法权”,并重点就发挥人大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中的主导作用上进行探索实践,取得了新成效。今年将制定《恩施自治州硒资源开发与保护条例》,启动有关条例的修订工作。二是创新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针对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法定监督手段运用不完整、不充分等问题,紧紧围绕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督工作。先后围绕中心工作对近20项专项工作进行重点监督,对州直16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对15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开展2次专题询问。今年州人大常委会将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对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和重点民生工作进行监督,并加强跟踪督办。特别是对重大问题的审议意见及时组织召开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交办会,同时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实行再交办,直到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发挥代表作用推出新举措。首先是探索建立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活动制度,在基层反响大、效果好。其次是建立完善了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州政府领导领办代表重点建议、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主办代表建议、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与州政府督查室联合跟踪督办的办理制度,增强了办理实效。再次是加强代表培训、代表小组建设,扩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了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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