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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促和谐——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两院”工作报告侧记
2014年第3期 —— 本期焦点 作者:◆ 文/郑文金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121日,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人大代表认真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两院”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司法改革创新、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提出殷切希望,对加强“两院”自身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依法履行职责

  省高院报告:全省法院把依法履职作为服务保障“五个湖北”建设的重要手段,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61872件,审、执结532643件。

  省检察院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带领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湖北建设,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近年来,全省法院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对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加大对危害民生、破坏环境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专项打击。全国人大代表辛喜玉提出,要加强制售假农药、侵犯农民工权益等行为的处理和打击力度,保护农民切身利益。石显银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营造一个健康、洁净、有序的社会生活环境。王庭斌代表提出,进一步加强平安社会建设,加大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校园性侵案的查办力度。陈攀、刘合奎代表提出,要严厉打击破坏公共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冷双德代表建议,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大对盗窃、赌博、网络行骗、电话骚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老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出台后,反腐倡廉、打击职务犯罪受到各方的密切关注。周志红代表提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特别是在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违法方面加大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公正司法的新期待。毕道丽代表提出,检察机关应当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同时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夏明权代表建议,加大对行贿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治理职务犯罪。

  如何破解“执行难”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代表们见仁见智。李成军代表提出,要加大司法调解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王晨代表建议,借鉴武汉的成功经验,让金融系统进入法院的征信体系,让“老赖”无处藏身,从根本上化解执行难问题。陈京松代表认为,执行难有很多因素,有无法执行的情况,也有执行过程中的权钱问题、人情问题,要加以解决。

加快司法改革

  省高院报告:全省法院从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效率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化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便民利民机制,推进涉诉信访改革,提高办案质量效率,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省检察院报告:认真贯彻司法改革总体部署,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检察机关组织建设,推动执法办案转型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在审议时,如何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受到代表的热议。

  周厚震代表说,“两院”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罗昌兰、汪元良、张桂华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探索推广少年法庭,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社区矫正体系。胡清芬代表建议,探索建立环保法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谢小青代表提出,要坚持独立办案,不受网络言论的干扰。夏明权、刘涛代表提出,可探索建立科学的、能够真实反映法院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估体系。魏平、程亚兰代表建议,加强与专门事务所合作,借助“外脑”进行证据鉴定,提高办案质量。罗元红、索明全代表提出,省高院要加强对案件审判指导,规范同类案件判决标准。

  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便民利民机制。周国金代表说,要进一步改进司法便民的方法,司法机构要延伸到工业园区、村、社区,做到全区域覆盖。肖红梅代表提出,要加强基层流动法庭建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努力解决打官司难、打官司贵、执行难问题。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司法公开能够使老百姓更了解司法,消除权力徇私的空间。李成军代表说,要通过开放日、组织旁听等活动,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鲁志宏代表建议,大力推进审判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维护公信。林红、黄镇代表提出,可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公开选任条件、程序,吸纳社会各界人士,组织好相关培训。  

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省高院报告:强化审判监督,坚持有错必纠,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3365件,依法改判298件。办案质效指标持续向好,呈现出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改判决发回率、申请再审率同比下降的良好态势。

  省检察院报告: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查、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法治湖北建设。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审议时,代表对促进司法公正予以广泛关注。

  张维国代表说,“两院”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走依法治理的道路,实现公平正义。胡绪鹍代表指出,会见难、阅卷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两院”在依法维护当事人权利方面要进一步改进。曹亦农代表建议,进一步尊重律师的职业权利和辩护意见,保证案件公平公正处理。

  近年,检察机关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丁辉、游庆洪、张建一代表提出,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最大限度减少错案。龚良柏、石显银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监督力度,严格审查把关,不能让已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减轻和逃避处罚。

  2013年,“两院”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全省法院依法为3799起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148.57万元,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25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李成军代表提出,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让人民群众既感觉到法律的威严,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孙应征代表说,在农村地区,被告无力向被害人家属支付赔偿金,建议由法院牵头成立被害人补偿基金,基金来源可以考虑政法部门的罚没款、财政拨款和社会援助等几个方面。

  “两院”认真落实中央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对涉法涉诉信访十分重视,狠抓源头治理。张书文代表说,基层“两院”要突出解决基层一批涉法涉诉问题,真正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要畅通涉访、涉诉案件出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张维国代表建议,注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将其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刘刚代表提出,要进一步研究涉法涉诉信访特点,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信访分类,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杨百昌、陈汉华代表建议,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的打击力度。

 

加强自身建设

  省高院报告:法院以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为抓手,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3个单位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省检察院报告:人民检察院完善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重点帮扶等制度,推进基层检察院综合配套改革,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7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审议时,代表聚焦“两院”的自身建设,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出谋划策。

  王晓刚代表说,要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基层干警年龄老化、青黄不接、待遇过低、人才流失问题。刘刚代表提出,要加强基层“两院”队伍建设,在公务员招录上对基层倾斜,解决人员超编、年龄老化、专技人员短缺等问题。李波代表提出,要加大基层法官交流锻炼和培训力度,通过上挂下派的方式,提高基层法官业务水平。谢松保、李恒、杨志成、徐虹等代表建议,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适当提高基层法官、检察官待遇。“两院”要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以党风、作风建设带动队伍建设。要树立正气,加大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李波、柯俊代表提出,要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在资金投入上、装备配备上提供保障。杨征民、刘桂香等代表说,加大基层“两院”经费保障力度,防止“为钱办案”。要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基层法庭、检察室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快“科技强院”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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