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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之年的“人大答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侧记
2014年第3期 —— 本期焦点 作者:◆ 文/周伟

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每年省人大会议一项重要议程。119日下午,洪山礼堂气氛庄严。一组组令人信服的数据、一项项推陈出新的举措、一件件立竿见影的实事……散发着油墨香味、承载着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业绩的报告,摆到了700多名省人大代表面前,接受审议。

 

  在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明所作的报告之后,周森锋代表道出了大家的心声——“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成果丰富,成效显著,特别是在突出地方特色立法、推动全省中心工作开展,加强重大领域监督和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的依法履职中体现了作为与担当。”张建一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一个很实在、很清新的报告,感到一股新风扑面而来,报告结构新颖、语言简朴、观点鲜明、内涵丰富,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体现了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可行。”“工作报告中‘创新’、‘首次’等字眼引人注目。”王铁军代表说。

       工作报告中指出,在编制2014年立法计划时,首次增加“公推公选”、论证评估、民主票选三个环节,先后有25万网民直接参与立法选项投票,20多位专家参与论证评估这一特别环节,这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史上尚属首次。这是继实行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立法中评估等制度后,在创新立法方式上的又一重大举措,很好地吸纳了民智民意,取得了较好成效。

       “常委会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注重突出湖北特色,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报告中的这句话在代表中间引起了很大反响。常委会向本次会议提出审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这是我省首次就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法规案,提请省人大会议审议表决。代表认为,千湖之省有水危机,这是“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生动体现。

       何世平代表说,北京治空气,湖北治水,形成了“南水北气”的局面。水污染防治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和监督的良好环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既有爱护和保护水环境的义务,也有享受获取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生活用水权利。

  湖北作为“千湖之省”和水资源大省,不仅要在省内宣传水资源保护,还要在全国做好宣传工作,形成湖北良好水资源品牌效应。“要协调好跨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共同努力,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全面推进跨省河流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条例,在水污染防治的奖与罚、防与治和生态补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等方面更加具体,使条例更具可操作性。”刘雁飞代表说。

  严新国代表认为,要做到立法解决问题,就要加大立法调研的深度。同时,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使立法集中民智、汇聚民意、维护民利。徐德代表指出,要克服立法为部门争利益的问题。刘晓届代表建议,在立法上,从起草、调研、审议全过程要多听取基层群众、干部、利益相对人的意见。

  对国家的“钱袋子”,代表及普通群众“盯得越来越紧”。有代表指出,除了立法工作以外,去年人大的监督工作展现出一大亮点——建立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举办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健全预算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审查批准范围,为推进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工作迈出坚实步伐。“把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和决算,把政府花的每一笔钱都纳入监督,这表明人大监督工作有力向前推进。”刘田喜代表说。

       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同样鲜明地反映在执法检查上。罗汉涛代表对此深有体会。他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抓住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今年要开展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跟踪监督。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集中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效果非常好,我受益匪浅。”黄继军说,“要进一步加强代表自身建设,组织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提升代表素质。”“人大代表楚天行活动是发挥企业届人大代表与地方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好载体,希望今年的人大代表楚天行活动在十堰市举办。”周霁代表郑重地说。

  成绩有目共睹,期待同样强烈。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有的代表建议,要围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主线,切实履行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衔接工作,加强对重大改革措施的监督,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推动和构建良好的改革开放发展环境。“要注重对人大重大工作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市县两级人大工作的指导,共同研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人大工作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要结合湖北实际,抓住重点,尽早着手,从理论和实际的联系上进行研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周崇堂代表说。

  坚持“问题导向”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代表建议,加强房屋拆迁、企业破产改制、闲置土地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气污染防治、规范医患关系等方面的立法。赵吉雄代表说,要继续支持“一州两县”做好民族立法工作,并加强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大法规宣传力度,狠抓执法检查和督办落实,确保法规有效实施,特别是要加强对通过后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监督实施。

  监督重在实效。杨尔康、丁么明代表说,进一步研究、探索、创新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方式,明确监督什么、如何去监督两个问题。张书文代表说:“人大工作要进一步接地气。”“加强对依法行政、政府承诺事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财政预算资金分配、地方债务、乡村规划、城镇化建设、信访等问题的监督。”洪领先、邓小菲等代表建议。监督工作要形成合力,李海华代表指出,采取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工作力度,选取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开展上下联动监督,促进一些跨区域的重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监督真正取得实效。司法公正是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代表建议,人大要继续加强对“两院”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有代表提出,省人大常委会要修改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面的法规,进一步规范细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方式,指导市县人大开展工作。王海涛代表建议,要重视决定权的行使,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如何加快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这一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都来自于群众的呼声,是反映民生的“晴雨表”。徐虹、张莉波代表说,建议多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和视察活动,并邀请基层代表参加,不断提高基层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黄继军代表说,要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可采取主任或专委会领衔督办形式,每年重点督办12件建议,让代表真正看到、体会到办理成效。毕道丽代表指出,要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式,确保建议落到实处,推动代表关注的民生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非常关心常委会自身建设。刘杰代表说,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研究县级人大内设机构不统一和人员编制紧缺等问题,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李波代表建议,省人大各专委会要加强与市州人大的对口联系,探索人大机关内部治理体系改革,适度扩充专委会委员数量,淡化专委会人员的行政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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