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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罚单”释放执法善意
2016年第11期 —— 民主实践 作者:◆ 文/曹树林



       日前,汪先生从南京开车到安徽桐城,在六尺巷收到一张特殊的违法停车告知单。没有扣分、罚款,而是一句温馨提示:“前面有停车场,下次注意。”他在网上晒出“空白罚单”后,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质疑如此执法是否合适,更多人则表达了由衷的赞赏。

  “空白罚单”是否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情节轻微的、未影响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可见,口头警告本身也是一种执法行为。而此前,因有群众对执法过严提出质疑,桐城警方就明确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基础上提出改进,若外地牌照车辆驾驶人由于不熟悉道路交通情况而不按标线行驶,一般只给予现场纠正或事后提醒;对来桐城观光、旅游车辆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口头警告。可见,无论是法规层面还是具体执行,“空白罚单”并无不妥。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故事至今感人,“空白罚单”可以说是故事的升级版。禁停路段违法停车,交警按照相关法律,直接扣分、罚款也无不可,但能根据群众反映,调整执法方式,视具体情况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无疑为人性化执法写下了生动注脚。

  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约定的一系列行为规范。交通执法的初衷,是确保道路通行的顺畅高效。如果驾驶人随意并线、乱停乱放,最终是谁也走不了。因此,扣分、罚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倘若通过警告等方式,就能有效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何乐而不为?“空白罚单”释放出来的是善意,赢得的是感动,收获的是和谐。

  也要看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执法行为并非尽如人意。某地交警为了“完成任务”疯狂贴单子,或者在某个隐蔽的角落抓拍违法车辆,类似的案例依然存在,让不少车主感到不满。如今,“空白罚单”引发网友的积极讨论,其中透露的是人们对执法方式公开、透明、刚柔相济的渴望和呼唤。

  人性化执法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专业执法,即依据规定程序开展执法;二是以人为本,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不管是交通执法还是城管执法,抑或是其他领域,在法律的框架内,执法者多一分包容和信任,执法对象就会少一分反感和对抗。当双方能够换位思考、真诚沟通、互相理解时,法就会被自觉遵守,执法的初心就能得到共同的呵护。

                                    (据《 人民日报 》)

 

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彭德怀曾说过,我们要像扫把一样供人民使用,而不要像泥菩萨一样让人民恭敬我们,称赞我们,抬高我们,害怕我们。泥菩萨看起来很威严、吓人,可是经不起一扫把打。党的事业需要的不是一堆“泥菩萨”,而是一大批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好干部。改革攻坚,小康冲刺,“泥菩萨”虽不是拦路虎,却也与绊脚石无异,尤须戒慎之。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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