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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2016年第11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王雪锋 


    近年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促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健全制度不断优化工作机制

  制度建设是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一方面建章立制,另一方面抓好制度的遵守和执行,靠制度来规范和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完善监督工作制度。通过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配套工作办法,形成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如结合实际,完善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人事任免、视察、执法检查、预算决算监督、专题询问等多项工作办法,并汇编成册。依照《财政预算、决算监督工作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 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和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挤占资金、预算超支等十几个问题作出整改承诺,提出加快推进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加强部门专项资金管理等意见,推动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迈进;通过建立预算审查监督代表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预算审查专家、代表联络员的作用,重点加强对部门预算和重点专项资金预算的审查监督,规范开发区预算编制,预算监督实效明显增强,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监督机制。

  创新代表工作制度。为促进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充分发挥代表的带头、带领、带动作用,促使代表在加快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中建功立业,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了代表联系机制、代表履职监督机制,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先后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代表向选举单位报告工作、代表持证视察、代表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等十几项制度,使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代表工作实效。为激发代表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对“代表之家”建设进行规范,统一印发了“代表之家”制度台账,有力地推动了“代表之家”建设提档升级。目前,在全市 9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组建372个“代表之家”,其中 90%达到“十有”标准。各地利用“代表之家”培训代表、开展活动、接待选民。代表之家”成了代表学习培训的课堂,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调处矛盾纠纷的平台。

  探索立法工作制度。立法对市人大常委会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增强立法能力,做到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三个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市委领导下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重大立法事项事先向市委汇报,及时把市委的主张通过立法形式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出台了立法条例,今年将就汉江襄阳段水环境保护和襄阳城墙保护开展立法;二是建立立法合作机制,加强立法前论证。组建由城建、环保、文化等方面 15人参加的立法顾问组,明晰工作职责;建立立法合作机制,在湖北文理学院建立立法基地,发挥立法智囊团的作用。同时,借助襄阳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优势,发挥顶层设计和民意直通功能,开展深度合作,提高立法水平;三是建立县、乡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意见,形成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

转变作风不断增强工作实效

  转变作风是增强人大工作实效的关键。市人大常委会将这一理念始终贯穿于人大履职全过程,坚持做到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工作上求真务实。坚持突出重点,抓大事、抓关键,一抓到底。每年常委会工作要点中列出的重要工作,常委会会议作出的重要决议决定,都是工作落实的重点,必须抓住不放,集中力量,确保落实,务求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在研究确定审议议题时,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紧扣党委工作中心,精心选择监督议题。为增强监督实效,建立三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扩大监督效应;针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以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推动媒体监督与人大监督的有机结合,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如围绕增强襄阳经济综合实力,先后就干部作风建设、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重点项目建设、园区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10多个重要专题,开展调研视察、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2015年是省人大作出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第一年,襄阳市及早谋划,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抓住盯紧,一督到底,强力推进“禁烧”工作。 2015年,襄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取得阶段性成效,PM10浓度由上半年的126ug/m3下降至107ug/m3,降幅达15.1%。与此同时,对本届专题询问涉及的 84个问题,逐个跟踪问效并在媒体公示整改进展,对“一府两院”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开展“回头看”,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调研上深入细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认真、细致、科学的调查研究,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每次调研前,都要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明确调研的时间、方法、步骤、范围等,力求调研工作更深一步,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摸透实情,掌握实情,找准问题,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意见建议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向市委专报、向市政府通报。2012年以来,先后有 17份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同时,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时,注重轻车简从,直接到基层、下车间、进农户、访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掌握第一手情况,了解第一手民情,赢得基层和部门的好评。

  作风上贴近民心。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难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人大工作真正顺应民心、贴近民生、维护民利、发扬民主。注重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要求每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 5名市人大代表,每年集中开展两次联系走访活动,了解人大代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征求他们对推进襄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年底,人大代表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这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使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真正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情。在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时,注重吸收部分代表参加,注重把代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如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市区道路交通拥堵、市区新建住宅小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建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区道路交通状况进行深入调研和视察,并开展专题询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 19件意见建议。在市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市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针对市区新建住宅小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建设问题,通过在媒体上征求群众意见,推动市政府出台文件,加快市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中小学、幼儿园 17所。

  自律上严格精准。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准则,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以身作则,廉洁勤政,始终把自己的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意见,认真执行议事规则,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行使职权。按照“务实、节俭、高效”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会议程序,压缩会议时间,减少会议成本。“三公”经费大幅度减少。创新审议机制,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简报制度,激发审议发言的积极性,提高会议质量。重视会风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会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常委会会风得到进一步改进。

激发活力不断推进机关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常委会及机关建设放在民主法治建设重要位置,以“四新”机关创建为抓手,锻造过硬队伍,激发内在活力,确保机关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健全机构设置。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省设立正县级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室明确为副县级机构。明确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设立办公室、研究室两个办事机构,将研究室作为标准配置,将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机构设置标准明确为 7个以上。全市各乡镇(街道)都在党政办加挂了人大办的牌子。积极推进在高新区和东津新区建立人大代表工作联络机构,负责联系辖区人大代表,指导辖区乡镇人大工作。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方面予以充分保障,确保人大机构建设适应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需要。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公共财政全额保障人大工作经费,并建立了正常增加机制,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年每人分别增加到 2000元、1500元和 800元,并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大视察、评议、会议等活动经费由财政足额保障。同时,要求市县人大工作经费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不得向部门争取经费,不得接受企业代表捐赠,为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营造了宽松的履职环境。

加强干部培养。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部门干部通盘考虑、统一使用。近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提拔 21人,其中正县级干部 5人、副县级干部 7人;交流 7名县级干部到市直机关工作,调入机关干部 27人,其中县级干部 13人,科级干部 9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交流变动比例达64%。市委认真落实省委文件精神,结合今年换届工作,乡镇(街道)配备一名专职副主席(副主任),确定 1名乡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通过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力量,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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