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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立法决策更接地气——仙桃市中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立法联系点作法
2015年第7期 —— 立法经纬 作者:刘庆兵

    仙桃中星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钛原料生产基地”、“湖北民营经济十大杰出创业企业”。近几年,公司始终牢记省人大常委会赋予的使命和重托,坚持结合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特点,以保障企业职工对我省立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中心,在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上再着力,在拓宽民意搜集渠道上再加强,在提升意见反馈质量上再提高,为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辅结合、专兼结合,不断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高度重视以学为基、以学提能,自觉把一线职工、中层干部、工作专班作为整体扭在一起抓,实现联系点能力建设全员覆盖。

  一线职工全员支持,学技术与学法律一体推进。参与立法也是一个知法、学法的过程。中星电子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职工素质相对较高,公司大专以上学历占到20%。公司将520名职工的学法懂法,作为立法联系点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将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一线职工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实现企业生产有章可循、经营有法可依。近几年,把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条款纳入学习培训重要内容,聘请律师、专家专题讲解,利用职工每天2次班前班后会、每月1次的安全生产宣导大会,公告最新法律法规,宣导公司管理制度。先后组织一线职工集中学习立法精神5次,组织学习与企业生产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20余次,使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断增强。

  中层干部全程参与,学管理与学法律紧密结合。把30多名中层管理人员作为联系点工作的中坚力量,发挥其视野阔、阅历广的优势,一方面组织学习省内外大型企业先进管理理念,参加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另一方面利用每周例会,随机开展集中交流与互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经典案例,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其支持和参与立法工作热情,成为联系点的另一支有生力量。

  工作专班全力以赴,学业务与学法律有机统一。由董事长、总经理牵头,组成131顾问共9人的工作专班作为日常工作主力,其中2名工作人员为法学专业毕业,1名顾问为职业律师。工作专班十分注重学习人大业务、联系点业务,同时把每一次的立法征求意见、有关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都作为一次难得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能力升华的过程。立法联系点办公室常年订阅《中国人大》、《立法参考》、《楚天主人》、《省人大常委会法规汇编》等书籍杂志,定期组织专班队伍深入学习法学理论、法律法规,交流学习心得,交流意见搜集、建议整理、评估反馈等经验,并据此进一步完善了立法征求意见公开通报制度、意见建议档案登记制度、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促进了联系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因企制宜、因人制宜,不断拓宽民意搜集渠道

  始终结合企业及职工生产生活特点,不断创新民意搜集方式方法。

  加强民意搜集指导。不定期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到联系点培训、视察,提出改进民意搜集整理的意见建议、方式方法。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利用其兼任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政协委员优势,定期指导工作专班在民意搜集过程中的技巧与重点。每次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部署相关工作后,联系点专班都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公司领导、有关法律专家,集体进行通盘考虑、出谋划策,确保民意搜集工作能够全面、深刻、及时完成。

  健全民意搜集平台。多渠道建立立法征求意见信息交流与公示平台,积极利用公司内刊和网站对立法工作联系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将各项立法调研任务告知全体职工,随时开展集中培训和意见征求会。通过建立意见交流QQ群,上传共享法律法规草案文件,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反馈意见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了企业上上下下关注立法工作的良好氛围。近两年,公司共投入资金60万元,设置了专门的立法工作办公室,安装LED数字彩色显示屏2处,设置宣传栏3处,完善了多功能会议室,配置办公电脑5台,为立法联系点的民意搜集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注重民意搜集激励。结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和绩效考评办法,逐步完善了联系点民意搜集奖惩激励机制。对所提建议被采纳上报的,每条意见给予50元以上奖励,被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采纳的,每条意见给予100元以上奖励。并将联系点工作纳入相关人员的年终考核内容,对于年终考评不达标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视情况给予降职降薪处分。

       三、纵向借力、横向借脑,不断提升意见反馈质量

  树立开放思维,坚持开放办点,勇于借力,敢于借脑,多渠道、立体式增强反馈意见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深刻性。

  借力上级人大。对遇到的业务问题,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反映,及时对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对照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立法调研指导要求。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相关负责人一行来公司开展立法调研,现场察看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意见,极大地鼓舞了联系点的工作热情。同时,自觉完善“1+1”工作模式,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对法规的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审议有关情况及时沟通,并积极邀请领导对工作进行指导。与此同时,积极参与到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有关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会议以及学习考察活动中,不定期沟通有关立法信息和工作程序,上报工作进展,形成了联系点与市人大常委会双向联系的信息共享机制。

  借智辖区党委。为了让立法联系点的工作不仅仅停留在专班、企业范围,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中来,公司注重争取企业所在辖区党委政府的智力支持。如在征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湖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草案)》意见过程中,为增强信息反馈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与沙湖原种场党委机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利用其政策、数据、案例等信息资源,借力开展信息反馈工作。在征集《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修改意见时,公司在辖区居民中设立宣传点,通过建设法制宣传栏、发放普法宣传单、开通村广播等途径,得到群众的积极响应,收到很多有用的反馈信息。

借脑职能部门。为得到更加准确、专业的信息,公司按法律法规适用的行业范围,积极与相关执法主管部门联系沟通,主动学习了解相关知识,便于更好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如在征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湖北省抗旱条例(草案)》意见上,主动组织企业专班与市环保局、交通局、水务局和兄弟企业联系,探讨形成意见建议20余条,反馈意见建议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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